为切实做好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贵州省天柱县人民法院以聚焦“三个维度”践行“三心”服务举措,不断推进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构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堡垒。
聚焦队伍“厚度”,“用心”提升审判专业化水平。一是压实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职责。院党组高度重视,层层部署,压实责任,制定《天柱县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方案》《天柱县人民法院打击防范涉未成年人犯罪专项行动的整改方案》,召开“未成年人护苗专项行动推进会”,认真落实中央、省、州、县和上级法院关于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要指示,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二是公正高效审理涉未成年人案件。成立本院未成年人保护合议庭,由未成年人保护合议庭专门负责涉未成年人案件的审理,做到依法快审、快判、快执。对侵害未成年人和利用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的案件,严格把握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等从宽情节的幅度,保持高压打击态势。三是及时寻求涉“未”案件审理“最优解”。对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及时通过法官联席会、审委会或者向上级法院、县委政法委寻求指导或建议等方式,让每一个案件在兼顾效率的同时,做到“三个效果”的统一。
聚焦服务“精度”,“暖心”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一是及时发出家庭教育指南。将家庭教育指导融入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督导父母当好合格家长,依法“带娃”,并视情况和需要通过多种方式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强化家庭监护责任。创新推出《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离婚父母合作指南》《家庭教育指导令》《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为离婚父母提供科学实用的指导,最大限度降低离婚对子女的负面影响,保障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二是严格落实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特殊司法保护,让涉案未成年人“无痕”回归社会。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同步开展好未成年人思想教育工作,并做好判后回访,防止新的矛盾纠纷发生。三是做实心理辅导工作。在本院四楼配备1个心理咨询室,积极探索“心理咨询+心理矫治+情感修复”的心理疏导模式,由本院两名分别持有二级、三级心理咨询师证的干警具体负责未成年人心理辅导工作。及时掌握未成年人的心理状况和情绪反应,及时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疏导,为案件处理作出重要参考。
聚焦延伸“广度”,“精心”开展多种形式普法活动。一是多形式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法治服务团队”工作职责,重点围绕未成年人保护、校园暴力预防、性侵害预防、真实案例解说、防溺水安全防护等内容,到中小学开展“开学第一课”“法治讲座”“模拟法庭”“有奖知识竞答”等活动。对教师队伍开展法治讲座,宣传法治理念,切实提升教师队伍的法治意识。二是组织开展“心语围谈”活动。选派女干警与女学生围坐,开展谈心谈话,通过倾听学生的心声,引导学生进行自我保护,树立法治思维,提高学生自我保护能力。设立“青春密语信箱”3个,公布电子网络邮箱账号1个,安排专人定期到校、线上收取信件,排查风险线索,对高频问题定期回访,联合学校制定长效干预方案。三是发挥职能优势当好“金凤姐姐”。积极落实县委政法委部署要求,选派了46名女干警深入县内15所中小学开展进校园志愿服务活动,对该15所学校完成了“金凤姐姐”亮相台的悬挂和爱心信箱的设置。积极组织“金凤姐姐”到校开展法治宣传,倾听未成年人心声,查收信件,切实为未成年人成长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贵州省天柱县人民法院 彭露瑶)
编辑:吴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