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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头乐”组团上高速 法规红线不容“试探”

2025-07-31 14:42:31 来源:法治复兴号微信公众号 -标准+

近日,在内蒙古经乌高速蔡木山收费站入口处出现一幕特殊场景,10余辆“老头乐”整齐排成两队,试图从该入口驶入高速公路。

7月29日,内蒙古赤峰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就此作出回应,此事发生在几天前,当时当地遭遇强降雨,国省干道出现较深积水,这些“老头乐”车主为借道通行,才在收费站入口处排队。不过,这一行为被收费站工作人员及时发现并拦截,所有车辆均已被劝返。

现场视频截图

“老头乐”是市场对廉价劣质电动汽车的戏称,其正式名称是“低速电动车”,起源可追溯至20世纪90年代盛行的三轮农用车、三轮摩托以及残障车。凭借小巧灵活、价格亲民的优势,这类车型迅速在城乡地区获得广泛应用,逐渐成为中老年人短距离代步首选工具。

道路交通安全法并不允许“老头乐”上高速,能够进入高速公路行驶的车辆首先必须是机动车,其次设计最大时速不能低于70公里。此前就曾有“老头乐”在高速上发生过悲剧。去年10月,一辆电动四轮老年车强行闯入成都的蒲江东收费站,在逆行十余分钟后发生事故,造成电动四轮车内二人死亡。

对于此次“老头乐”排队上高速事件中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熊宗鹏律师对此进行了解答。

应该说,“老头乐”的出现,为老年人日常出行带来了福音。这种可以遮风挡雨、操作简单、成本低廉的代步车,可以满足接送孩子、买菜购物、社区内活动、公园休闲等短距离出行需求。但这种代步车并不具备上路资质。因此,收费站不允许“老头乐”上高速完全正确。一方面源于法律明确禁止,另一方面也在于“老头乐”安全隐患大。一旦上路行驶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老头乐”驾驶人难以承担,同时他们维护自身权益也非常困难。

现如今全国多个城市已经明确禁止其上路,但“老头乐”的风靡,却恰恰也反映了老年人的出行需求。当前城市交通服务体系存在着“适老断层”现象——公交站点与社区医疗机构的接驳缺失,合规低速电动车产品市场供给不足,网约车等新型出行方式对老年群体存在数字鸿沟,大量老人面临“不会叫车”“看不懂导航”等智能出行障碍。这种矛盾不能简单归因于个体行为或车辆属性,而是需要从公共交通布局、适老化服务供给等系统性层面寻求解决方案。

“老头乐”不仅是交通管理层面的挑战,更是对社会民生需求的深刻考量。在治理过程中,需要多方共同努力,通过完善法律法规、加强监管执法、推动产业升级、优化公共服务等多种手段,找到一个既能保障交通安全,又能满足老年人出行需求的平衡点,从而真正实现“老有所行”的民生愿景。

劝返“老头乐”维护了道路和老人安全,这是必要的底线守护。但希望“堵”之后能给“疏”留出空间,让老年人不再困于出门的“第一公里”,能自由选择合适的出行方式,轻松、便利、低成本地抵达自己想要抵达的地方。

 


  

来源 |《法制文萃报》

编辑 | 吴灏 唐亦轩

版面制作 | 赵佳

编辑:吴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