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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河县人民检察院连续八年荣获“人民满意单位”荣誉称号

2024-04-15 16:44:40 来源:法治网 -标准+

4月12日,在陕西省安康市白河县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闭幕会上传来喜讯,白河县人民检察院再次被县人大常委会表彰为“人民满意单位”,这是该院连续八年获此殊荣。 

2023年,白河县人民检察院聚力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忠实履行监督职责、诉讼职责和社会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连续两年在全省基层院建设评估中获得C类院第一名,先后获得全省人民群众满意政法单位、全市检察机关调研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实现了全省基层检察院建设“三连优”,县委目标责任考核“七连优”,15名干警获得县级以上表彰奖励。

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新征程呼唤新作为。2024年,白河县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检察工作现代化目标任务,突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坚持“三个一”工作思路,积极履行“四大检察”职能,在落细落实、巩固提升上下功夫,更好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白河新篇章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陕西省安康市白河县人民检察院 黄健)

编辑:吴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