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号 手机版| 站内搜索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成年子女被父亲家暴可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吗?

2024-03-05 16:11:59 来源:《农民日报》 -标准+

成年子女面临被父母家暴的困境,该怎么处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有什么作用?最近,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为辖区某村村民程玉(化名)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其父程海(化名)对其实施家庭暴力。

程玉是房山区某村村民,今年41岁。去年底的一天傍晚,程玉正在其姑姑家与姑姑、表哥、表嫂等亲属聚餐。突然其父程海冲进聚会现场,薅住程玉头发大声咒骂。在场的亲属们赶紧拉架,同时报警。虽然警察到场后,程海的暴力行为被众人制止,但程玉的头发被扯掉不少,脖子扭伤。

据现场目击证人回忆,程海离开时依然气势汹汹、不依不饶,扬言还要再次殴打女儿。第二天,程玉到医院就诊,医院出具了其头、颈部有外伤的诊断证明。因与父亲同住,程玉怕再次挨打不敢回家,只能躲在姑姑家。

经程玉了解,当天程海的小女儿夫妻吵架,程海认为这是长女程玉“挑事”引发的,所以专程去找她实施暴力。

为了回归正常生活,程玉向房山区人民法院提交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书,请求法院禁止程海对其实施辱骂、殴打等家暴行为。程玉向法官说,程海以前也对其实施过家暴行为。

法院经审查认为,程玉与其父亲在日常生活中产生矛盾,未能正确沟通、妥善解决。考虑双方现实状况,为避免激化双方矛盾,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程海对程玉实施家庭暴力。

法官介绍,反家庭暴力法的核心内容之一就是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反家庭暴力法规定,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应当在72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驳回申请;情况紧急的,应当在24小时内作出。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人民法院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后,被申请人理应严格遵守,不再实施家庭暴力。如果被申请人在保护期内仍然实施家庭暴力,不仅是对家庭成员人格权的再次侵害,也是对司法权威的漠视,应当坚决依法惩治。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给予训诫,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或拘留。

法官提醒,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的家庭暴力均可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当事人遭受家暴时应第一时间报警,或向村(居)民委员会、妇联等单位投诉,同时注意留存证据以便主张权利。“比如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告诫书,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意见,被申请人曾出具的悔过书或者保证书,双方之间的电话录音、短信,医疗机构的诊疗记录等,都可以作为证据随申请提交给法院。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后,我们会尽快组织调查,根据事实予以裁决。”法官介绍。

(2024年3月5日《农民日报》记者 李婧)

编辑:吴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