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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修订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理办法

2024-02-26 16:07:37 来源:《成都日报》 -标准+

2月25日,记者从四川省生态环境厅获悉,在《四川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试行)》)基础上,修订形成的《四川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办法》有利于规范和加强全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保障设施正常运行,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能力,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推动美丽四川建设。

针对该《办法》的修订背景,该负责人表示,近年随着美丽乡村建设进程加快,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理进入了新发展阶段,国家和四川省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文件,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提出了新要求。《办法(试行)》已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且试行有效期届满,需进行修订。修订后,将逐步构建“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监督”的“五有”运维管理体系,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再上新台阶。

此次主要修订了哪些内容?据了解,《办法》共修订17条内容,其中更新制定背景,明确新时期、新阶段目标;提出民宿及农村餐饮业产生的污水达到相关要求可进入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工业废水等非生活污水不得进入;细化了合同签订、安全生产、进出水水质监测等条款。同时还增加了1条,涉及群众参与相关内容。修订后的《办法》共分为6章,共29条,包括总则、职责分工、运行维护等内容。

(2024年2月26日《成都日报》记者 刘依林)

编辑:吴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