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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着“借条”上法院,“22万元赶紧还”

法院一查,不是“借款”是“赌债”!

2024-02-20 16:14:59 来源:《浙江法治报》 -标准+

追讨赌债不成,竟拿着“借条”上法院起诉。近日,自作聪明的金某珠被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以虚假诉讼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九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2023年,金某珠来到南湖区人民法院起诉,称被告李某在2021年—2022年间多次向自己借款,借的多还的少,自己核算后发现竟有22万余元未归还,因此诉至法院,要求对方尽快归还欠款及利息。

然而,在审理过程中,面对法官的一系列提问,金某珠与李某的回答大相径庭。承办法官由此发现案件存在多个疑点:

金某珠对大额借款的出借时间等基本事实描述存在差异、前后不一,对此却不能做出合理解释。起诉状中,金某珠称“几千元的借款从不写借条”,但是开庭审理时却当庭作出“修正”,表示被告李某共写过3张借条。

关于款项的来源说法矛盾。庭审中,金某珠对自己出借给李某的20余万元款项来源前后矛盾,先是说来源于其男朋友,后又称来源于其已去世的大哥处,款项来源存疑。

金某珠主张实现债权的关键证据“借条”存在疑点。金某珠提供的“借条”形成时间与约定的还款期限仅隔一日,显然与通常情形下的借贷习惯相悖。从被告李某提供的其与第三人汪某的聊天记录来看,也能印证涉案“借条”上记载的有关借款金额实际是李某与第三人汪某之间的赌债,并非借款。

法院进一步调查,还原了事情真相。原来,2021年6月,李某在金某珠的小吃店吃饭,与金某珠聊天时得知通过她女儿汪某可以进行“网络赌球”。心动的李某立即与汪某联系,参与“网络赌球”。一开始李某还能赢钱,后来一直输钱,就陆续从汪某那预支虚拟赌资(赌球网站里先用额度进行赌博,然后再结算),直到把汪某给的22.5万元“额度”全部输完。在汪某的要求下,李某向金某珠出具了22.5万元的借条。

查明真相后,法院认为,李某与金某珠之间不存在20余万元的借贷关系,故判决驳回了金某珠的全部诉讼请求,并将本案涉嫌犯罪的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后检察机关以涉嫌虚假诉讼罪,对金某珠提起公诉。

南湖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金某珠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虚假陈述,妨害司法秩序,应当以虚假诉讼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综合金某珠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认罪认罚等,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

法律尊严不容践踏,法律底线不容触碰。虚假诉讼行为不仅扰乱了社会秩序、浪费了司法资源,更是对社会诚信的践踏,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悖。人民法院对于虚假诉讼行为一直保持零容忍和高压打击态势。民事诉讼法对不诚信诉讼行为规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提醒广大市民,勿拿法律当儿戏。

(2024年2月20日《浙江法治报》通讯员 何云芳 嘉兴政法融媒体中心 王芳)

编辑:吴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