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号 手机版| 站内搜索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一村民为做家具偷砍40米高“三叶枫”

2024-01-24 17:34:10 来源:《云南法制报》 -标准+

近日,在“冬春攻防”行动中,云南省曲靖市富源县公安局破获一起盗伐林木案。

“喂,派出所吗?我们集体山林的一棵大树被人砍倒了,请调查。”近日,富源县古敢水族乡一名护林员巡山时,发现集体山林里的一棵大树被人砍倒,随即报警。民警赶到现场时发现,被砍倒的树木是一棵高达40余米的三叶枫树,树木还留在原地未被运走。民警推测嫌疑人很有可能回来转运树木,于是决定守株待兔。经过10余个小时蹲守,1月8日凌晨2时许,犯罪嫌疑人果然出现并被当场抓获。

据犯罪嫌疑人李某供述,1月7日,他为了打造家具,到山上将早就看中的一棵大树砍倒,本想趁着夜色将树运回家中藏匿,不想刚到砍树的地方就被蹲守的民警抓获。

目前,李某因涉嫌盗伐林木被立案侦查,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盗伐森林或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砍伐林木务必严格走流程,证件齐全方可砍伐,严禁无证滥伐、超标砍伐,否则将受到法律严惩。希望广大群众以上述案例为戒,增强法律意识,切勿心存侥幸,滥伐、盗伐林木。

(2024年1月24日《云南法制报》记者 甘仕恩)

编辑:吴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