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中,当事人向他人出借款项时,通常会要求对方出具借条或欠条;买卖货物时,因买受人资金紧缺,一般会向出卖人出具欠条;提供劳务后,若雇主未支付工钱,也会向务工人员出具欠条……
但在有了欠条,他人拒不支付款项的情况下,就一定能打赢官司吗?答案是:不一定。近日,云南省马关县人民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案情
欠货款后用小名写欠条
杨某在马关县城经营一家农资用品店,张某因种植三七需要,向杨某赊购化肥、农药等,价值2万元。赊购时,张某向杨某出具了一张欠条,约定了付款时间,并载明欠款人为“张某某”。
此后,张某未按欠条约定的时间支付货款,而杨某在两年多的时间里,一直联系不上张某。
经杨某多方打听才了解到,原来欠条上载明的欠款人“张某某”是欠款人张某的小名。
杨某立即将张某起诉至法院,要求法院判令张某支付其货款2万元。
办理
无法核实被告信息原告撤诉
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无法联系上张某,而杨某对于张某的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等一概不知,也不能提供张某准确的身份信息由法院协助查询。
为此,承办法官耐心向杨某释明案件存在的风险,杨某申请撤回起诉,待进一步核实张某的身份信息后再另行主张权利。
释法
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 欠款应及时催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法院管辖。
该案承办法官提醒广大群众,在经济往来中,对他人出具的欠条,当事人应对以下事项进行认真审核:
1. 核实欠款人身份信息,写明欠款人与债权人的法定全名,复印欠款人身份证,并与欠条一起保存。
2. 写清楚欠款的时间及具体欠款事项。
3. 欠款金额要包括大写和小写,避免被篡改。
4. 欠条不得随意涂改,不得不涂改的,由所有当事人在改动处盖章或签名捺印。
5. 写清还款时间。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一般情况下,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在诉讼时效届满前仍未还款的,应及时催款或向法院提起诉讼,催款时做好相关证据收集。
(2024年1月22日《云南法制报》记者 朱光清 通讯员 王瑜)
编辑:吴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