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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司法救助之光,照亮困境未成年人成长之路

2023-12-05 15:24:50 来源:法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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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一”儿童节,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人民检察院救助过的小浩(化名)过得怎么样,牵动着顺城区人民检察院干警的心。带着对小朋友的惦念和关爱,今年5月29日,第五检察部会同“清风志愿者服务队”的年轻检察官们在顺城区人民检察院“清风书苑”读书室与四年级的小浩见面。看着小浩如今活泼健康的样子,检察官们由衷地感到欣慰,与他进行了亲切的交流,将学习文具、运动服、运动鞋等送到他手上,鼓励他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希望他多运动多锻炼、增强体质。随后,检察官们向小浩的爷爷详细询问其学习情况和生活现状,了解司法救助金使用情况,并嘱咐他有什么困难可以随时反映。

今年3月,抚顺市顺城区人民检察院刑检部办案人吴双、杨涵在办理一起交通肇事案件中,发现被害人家属小浩可能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第一时间将线索移送第五检察部。第五检察部办案人郝丽娜、韩雪梅将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与开展“司法救助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关爱‘一老一幼’促进和谐稳定”司法救助专项活动工作相结合,积极能动履职,迅速展开调查顺城区人民检察院首例未成年人司法救助案件。

经调查核实:10岁的小浩,系低保户,因父母离异,一直由奶奶照顾其日常生活,父亲身患疾病勉强靠打零工维持一家老小生活。2022年9月,小浩奶奶因交通肇事抢救无效去世。亲眼目睹奶奶车祸现场的小浩受到强烈打击,产生心理阴影。本不富裕的家庭更是只能依靠借外债来维持家庭日常生活。综合考虑到小浩面临的状况,为了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健康成长,顺城区人民检察院及时对小浩开展了司法救助,为其申请发放了1万元国家司法救助金。

同时,第五检察部还向区妇联、区民政、小浩所在学校及区教育局等部门介绍了救助对象的困难情况,寻求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相衔接,合力做好司法救助“后半篇”文章。

六一前夕,顺城区人民检察院“清风志愿者服务队”号召顺检全院干警为小浩组织发起了一场爱心捐款活动。捐款所得为小朋友购置了“六·一”儿童节礼物,也便有了文首描述的热烈温馨场面。

“谢谢叔叔阿姨们为我精心挑选的礼物,我很喜欢,我会好好学习、好好运动的”。小浩接到礼物开心地笑起来,并向检察官们行少先队礼表示感谢。顺城区人民检察院团支部书记、清风志愿者服务队负责人张鸣宇发言表示,“关爱未成年人的成长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清风志愿者服务队作为一支公益队伍,对于未成年人的帮助和保护义不容辞。”具有国家心理咨询师资质的检察干警崔爽与小浩开展交流互动。

小浩的父母、爷爷奶奶均离异,其长期生活在单亲家庭中与奶奶相依为命,而奶奶的去世让小浩无人可依,考虑到小朋友的家庭状况、身心特点和未来成长需要,第五检察部积极寻求社会相关部门对刘浩然开展社会救助,经区妇联主席介绍,于2023年6月21日对阳光心理咨询与辅导中心发《抚顺市顺城区人民检察院商请对被救助人开展社会救助的函》,恳请对小浩长期免费进行心理测评、心理疏导。阳光心理咨询与辅导中心对此十分重视,委派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督导师、阳光心理咨询中心主任蔡莉亲自接诊,于当日下午对小朋友进行了1个小时的单独沟通交流。经过首诊,蔡主任为刘浩然制定了一套包括心理治疗、沙盘治疗等多种治疗方式相结合的治疗方案。阳光心理咨询中心现已对其开展十次心理辅导,并表示会积极跟进孩子的心理治疗工作,为孩子后续的治疗提供必要的支持。

该案是顺城区人民检察院首例救助未成年人的司法救助案,我们在一方面在救助未成年人时加快办案节奏、加大救助力度,通过给付救助资金,帮助未成年人尽快摆脱生活困境,做好“当下救”;另一方面积极与各地妇联密切协作,做好“长久助”,协助办理低保、联系专业机构进行心理疏导,并定期开展回访,尽力为未成年人营造积极、友爱的生活环境,帮助他们尽快走出阴霾,拥抱美好的明天。期望全社会更加关注和支持人民检察院司法救助工作,进一步凝聚全社会关心、关爱、尊重和服务未成年人的共识和力量。(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人民检察院 韩雪梅)

编辑:吴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