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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平台客服”沦为非法经营共犯

2023-10-30 16:17:23 来源:法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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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只需简单的电脑操作几个小时,每个月就可以有过万的收入。”听到这样的说法,你心动了吗?可要小心了,这不是天上掉馅饼的好事,而是一个以招聘为幌子的陷阱。近日,陕西省安康市白河县人民检察院就办理了这样一起非法经营案。

该案中,涉嫌非法经营罪的杨某、王某、李某是刚刚大学毕业的无业青年,看到重庆某科技有限公司在招聘客服人员,负责对商户和其他支付平台之间的数据进行转发、查询和统计,月薪5000至6000元。上岗后,3人发现“理想付”支付平台是犯罪嫌疑人刘某聘请技术人员搭建,以Telegram(纸飞机)聊天软件为沟通工具,居间为“盘口”(主要是色情、赌博等非法网站)和其他非法支付平台(主要是“K8支付”“非凡支付”“真实支付”“未来支付”等)提供对接服务,帮助其资金流转并从中获利的非法支付平台。但面对高薪的诱惑和轻松的工作环境,3人未选择报警,最终沦为了非法经营的共犯。

经审查,2020年12月至2022年9月期间,“理想付”累计支付结算金额高达10亿元,刘某从中累计获利2800万余元。而杨某、王某、张某在上班的1个月期间,分别累计获利1万余元、3万余元、6万余元。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三位青年心中的“理想工作”却最终把自己送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轻松赚钱的梦瞬间破碎。在办案检察官耐心的释法说理下,3人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流下了忏悔的泪水。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检察官提醒

随着各部门不断加大对地下钱庄、非法支付平台从事违法经营资金结算类犯罪的打击力度,借助第三方支付工具“跑分”转款这一新型违法犯罪发展迅速,正在找工作的年轻人,切记擦亮双眼,对来钱轻松容易的工作要提高警惕,切莫失足成为不法分子的“工具人”。(陕西省安康市白河县人民检察院 柯琰)

编辑:吴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