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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药品安全保护论坛”在京举办

2023-09-26 16:47:00 来源:法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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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会嘉宾合影

为满足药品企业品牌保护的现实需求,强化研究机构与药品企业之间的交流合作,建立药品企业与执法部门交流的平台,近期由北京市犯罪学研究会、北京健康产业协会共同主办“2023’药品安全保护论坛”在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举行。本次论坛邀请到了来自药品监管部门、司法机关、学界、律师界以及药品企业的200余位嘉宾,就如何进一步强化药品安全保障,提升企业品牌保护,促进药品安全与可及等问题展开了深入探讨。

在开幕致辞环节,北京市犯罪学研究会会长李春雷结合近年到各省市实地调研等工作的切身体会,分享了其对药品安全形势的观点,认为药品违法犯罪治理迎来新挑战,需要多方主体协同共治,而宽严相济、打防结合,则成为应对上述变化的新趋势。

北京市犯罪学研究会会长李春雷教授致开幕词

北京健康产业协会会长成行表示,结合药品企业发展保护的现实需求,需要通过实际行动增强政府执法部门与企业之间的交流互动,积极搭建药品企业与执法部门之间的政策信息交流平台,共建行业协会与学术机构协同发展新格局。

北京健康产业协会会长成行致辞

在主论坛“药品安全的形势与挑战”的第一个环节,国家药监局原一级巡视员毛振宾、山东省公安厅食药环侦总队原总队长暨二级警务专员葛闻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时延安、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海虹,分别从新时代新形势呼唤监管科学新理念、新征程新目标彰显科学新价值、监管科学引领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做主旨演讲。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科技和国际合作司原一级巡视员毛振宾

山东省公安厅食药环侦总队原总队长、二级警务专员葛闻雷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时延安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海虹

在主论坛第二个环节,品保委制药和医疗器械行业小组代表卢来升、北京天霜(郑州)律师事务所主任杨宇昊、震宇易浩法律与商业融合服务平台代表孙涛律师、东阿双胶膏方研究院院长张胜刚分别从各自工作角度分享了后疫情时代药品企业所面临的新挑战、药品企业合规建设及经营风险应对、践行药品安全主体责任的实践经验等话题。随后,论坛主办单位共同发起成立“药品安全协同共治学组”筹备工作组,宣读了“药品安全协同共治学组”倡议书,呼吁行业同仁共同面对药品安全领域的诸多风险与挑战,协同推动我国药品安全整体水平的提升。

品保委制药和医疗器械行业小组代表卢来升

北京天霜(郑州)律师事务所主任杨宇昊

震宇易浩法律与商业融合服务平台代表孙涛

东阿双胶膏方研究院院长张胜刚

北京健康产业协会秘书长袁宏伟宣读倡议书

下午的四个平行分论坛分别以“药品安全治理现状与挑战”“药品企业产权保护之职务侵占罪的刑事控告”“医药行业商业贿赂犯罪规范治理”“当前形势下药品企业常见风险与有效应对”为主题,邀请来自全国各地食药环公安、执法研究机构、药品企业的代表人员进行近距离交流和分享。

“药品安全治理现状与挑战”分论坛由品保委制药和医疗器械行业小组代表张少飞主持。北京市犯罪学研究会副会长、秘书长陈涛教授通过详实的调研数据对药品安全治理现状与难题进行了全面、具体的分析,并对未来的改革工作进行呼吁;品保委制药和医疗器械行业小组代表卢来升列举了工作实践中遇到的各类伪劣产品情形,并就法律规制的可能路径进行了详细的叙述;湖北省药监局《鄂药稽查专刊》主编熊启文围绕执法办案中假药劣药认定的问题、食品中非法添加的问题、自销自制产品的鉴定问题等七个方面进行了经验分享;嘉兴市公安局食药环支队朱文达大队长分享了关于办理危害药品管理刑事案件中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行业协会和刑事司法衔接的高效融合经验,并对妨害药品管理行为的界限问题进行了详细说明;北京长江药学发展基金会曹国营主任从法治监管环境等方面对制约假冒案源收集的困境进行了分享,介绍了综合治理的手段和能力;嘉兴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姜学勤介绍了嘉兴市在行刑衔接工作中的一些探索,对工作中案件移送等问题进行了介绍,并提出了四个具体化建议。最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院院长助理张伟珂副教授作为与谈人,对以上嘉宾发言进行了总结,对假药问题、妨害药品管理中未经批准进口药问题、经许可生产药品生产和未经许可生产药品问题、假药和妨害药品管理处于竞合关系时的处理问题进行了回应。

品保委制药和医疗器械行业小组代表张少飞

湖北省药监局《鄂药稽查专刊》主编熊启文

嘉兴市公安局食药环支队朱文达大队长

北京长江药学发展基金会曹国营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院院长助理、副教授张伟珂

“药品企业产权保护之职务侵占罪的刑事控告”分论坛由震宇易浩法律与商业融合服务平台代表孙涛律师主持。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王志远教授强调了保护民营经济的重要性,从生态治理角度探讨了设定职务侵占罪的社会目的,对职务侵占罪这个特殊罪名的适用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北京市犯罪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杨朔就刑事案件中,被告人和案外人在执行中对于新发现财产的权利主张方式,财产损失难以追偿的原因以及赃款赃物的相关争议性问题进行了具体阐述;海淀区人民检察院白磊检察官分享了有关企业职务犯罪的案例,并对《刑法修正案(十二)(草案)》做了精彩解读;北京市公安局经侦总队项倩科长详细阐述了职务侵占罪的受案、立案标准,并且就职务侵占罪、盗窃罪与其他犯罪的区分提供了新的思路;北京市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高超律师梳理了医药行业涉嫌职务侵占罪的司法案例和司法政策情况,对行为人是否构成职务侵占罪的风险化解和刑事辩护角度分别进行了介绍;北京市汇祥律师事务所焦景收律师列举了企业工作人员构成职务侵占罪的12种常见情形,具体阐述了企业职务侵占罪的风险防范措施。

“医药行业商业贿赂犯罪规范治理”分论坛由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院张伟珂副教授主持。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王志祥教授通过对比历次刑法修撰之后受贿行贿的立法和相关刑罚配置的差异,结合当前受贿行贿一起查的背景,从四个方面提出了立法改进建议。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副院长王志远教授从社会利益层面提出单位行贿中“为了单位”不是一个从宽的理由,并且融入企业合规理念阐释了单位行贿问题,从组织体、直接参与犯罪的主体、直接负责的主管单位三个维度对单位犯罪中刑事责任的承担提供了新的分析视角;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李梁教授对“行贿受贿一起查”不等于“行贿受贿一起罚”的观点进行了详细解释说明,提出了污点证人这一具有借鉴意义的做法;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清河法庭林辛建庭长从受贿主体、行贿主体、牟取利益的形式和利益输送的方式四个方面结合相关案件介绍了北京地区医药腐败的问题;北京市律师协会刑法委员会副主任、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谭淼律师从《刑法修正案(十二)(草案)》中提高单位行贿法定刑的角度,阐述了通过提高行贿法定刑来推动单位行贿适用的观点。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陈志军教授对上述发言作出回应,对行贿受贿一起查司法政策的积极性进行了阐明,肯定了行贿受贿一起查不等于一起罚的观点;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侦查学院院长戴蓬教授对行贿受贿一起查的可行性问题和单位犯罪存在的必要性问题作出了回应。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法律系主任韩阳

四川省药监局专家肖军祥

泰州市公安局食药环侦支队副支队长孟智

“当前形势下药品企业常见风险与有效应对”分论坛由北京健康产业协会秘书长袁宏伟主持。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法律系主任韩阳教授从药品和保健品法律规范的发展历程,阐述了保健品和药品犯罪的关联性;四川省药监局专家肖军祥对药品领域犯罪相关联的罪名、证据收集的标准进行了说明,提出司法机关应保持对野生动物保护案件的审慎态度;广州市公安局食药环支队副支队长骆润邦、泰州市公安局食药环侦支队副支队长孟智、杭州市公安局环食药侦支队副大队长刘凌劼等实务专家各自从工作角度介绍了药品案件办理的难点与经验探索。北京市犯罪学研究会会长李春雷教授最后对各位专家的发言进行了深入点评。

记者 彭飞

编辑:吴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