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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农作物品种推广后补助最高100万元

2023-09-15 16:09:59 来源:《昆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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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云南省财政厅联合制定的《2023年云南省农作物品种推广后补助项目申报指南》明确,对突破性新品种和优良大品种的推广后补助最高分别为50万元和100万元。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8日。

本次的申报主体为云南省境内具有品种知识产权的企事业单位。申报范围为突破性新品种和优良大品种。其中,对省内自主选育的玉米、水稻、马铃薯、油菜突破性品种实施推广后补助,遴选5个,每个品种一次性补助50万元;对省内自主选育推广面积大、经济效益显著的玉米、水稻、马铃薯、油菜优良大品种实施推广后补助,遴选5个,每个品种一次性补助100万元。

申报主体须达到5个条件:具有品种知识产权,无不良信用记录;品种须通过审定或登记,无知识产权纠纷;申报突破性新品种推广后补助的须是2017年以来通过审定或登记的品种,在品质、产量、抗性、生育期、适应性或特殊用途等方面有较强的创新性和较高的技术水平,2020年至2022年每年推广面积应达到一定规模,其中玉米、马铃薯、油菜不少于10万亩,水稻不少于3万亩,且累计推广面积玉米、马铃薯、油菜不少于40万亩,水稻不少于10万亩;申报优良大品种推广后补助的品种,应在品种推广面积、经济效益等方面有突出表现,2020年至2022年每年推广面积应达到一定规模,其中玉米不少于20万亩,马铃薯不少于15万亩,水稻、油菜不少于10万亩,且累计推广面积玉米不少于100万亩,马铃薯不少于50万亩,水稻、油菜不少于40万亩;品种在推广应用过程中未出现过严重缺陷,未发生重大种子质量事故。

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可登录云南省财政资金支持市场主体综合服务平台“阳光云财一网通”进行申报。届时,省农业农村厅将组织专家围绕推广面积、适宜区域、产量、品质、抗性、效益、获奖情况等方面对申报品种进行评审;省财政厅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对省农业农村厅审核提供的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并反馈复核意见,对审核结果进行公示。

(2023年9月15日《昆明日报》首席记者 廖兴阳)

编辑:吴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