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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纠纷不能靠“武行”解决

 抢公章堵门口该受法律规制

2023-08-31 15:57:05 来源:《法制文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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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抢公章、堵门口的公司内斗戏码屡屡上演。仅在刚刚过去的一个月内,就有媒体报道,先是宝能集团实控人姚振华被自己投资并担任大股东的中炬高新公司保安拦在门外,并遭到当街围堵;后有北京石榴集团股东之间因内讧而引发争夺公章、作为股东的公司总裁进办公楼却横遭拦阻的类似剧情。

实际上,由公司股东间或管理层与股东间因争夺控制权而引发的“抢、堵、斗”事件,近年来已经屡见不鲜。甚至几年前当当网创始人李国庆与俞渝夫妻分家时,也发生了前者进入公司抢公章、财务章的情形。

面对这样的同类问题,在网友抱着“吃瓜”心态看热闹的同时,我们的立法者、监管者不能不从公司管理层面对公司治理制度进行更深层次的重新反思。

以最新发生的石榴集团抢公章事件为例,该集团是全国百强房企、知名京派企业,也是地方利税大户,在两位创始合伙人桑春华与崔巍的通力合作下,其销售额一度达到400亿元,推出过一系列颇具影响力的楼盘精品。二人合作25载,大部分时间兄弟齐心,却因一朝“武斗”而分崩离析,企业经营也面临种种连锁反应,公司员工涣散,业务停滞,不能不让人扼腕叹息。

公司不仅仅是几方股东凑钱搭台做生意的平台,同时还是具有高度人合性的法人组织。抢公章、堵门口等归根结底是通过武力方式解决控制权的途径,拼的是谁人多势众、谁先下手为强,是公司文明倒退的体现。

当然,掌握公章控制权确实能够暂时性阻碍他人行使公司决策、影响公司治理的效果。但掌握公章并非意味着掌握了公司的管理权,公司管理还涉及法律规定、公司章程、股东协议等一整套的制度约束。

缘于一时冲动抢了公章、堵了大门,确实能够短暂取得对外的表现代理权限,形成一定范围的舆论影响。但一旦启动“武行”,不仅会彻底撕裂股东间的信任、打乱管理层的稳定,最终还会损伤公司运营元气、动摇公司发展根基。抢公章、堵大门不仅有悖于商业伦理、有违法规,与中央不久前颁布的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壮大的政策精神也是极不协调的。

值得注意的是,正在修订的公司法草案三审稿以及刑法修正案(十二)已经在此方面进行了修改,这将进一步加强股东权利保护、进一步强化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规范,让民营企业内部的违法违规行为得以被及时规制。如何让公司股东或管理层在发生内部纠纷时秉持公司法精神,依法依章理性解决,而非通过“武斗”行为让本已裂痕重重的关系更加不可弥合,如此问题势必在修订后的相关法律制度下得到进一步解决。

同时,对那些动辄以“武行”解决公司纷争的作祟者,如何以行之有效的法律责任规制其行为动作,让其付出罚当其过的代价,也应当是未来公司法修订过程和配套制度制订中着重关注的方面。

(2023年8月31日《法制文萃报》彭飞

编辑:吴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