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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莫搞成“景观振兴”

2023-08-14 16:25:51 来源:《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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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乡村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众多美丽乡村让人赏心悦目。与此同时,记者走访发现,一些地区把乡村建设狭隘理解为“造景”,甚至热衷“堆盆景”,不仅造成资源浪费,还对当地农业生态产生影响。这种虚而不实的乡村“造景”风显然不能得到群众认可。

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是乡村振兴的应有之义,但打造村容村貌,不能大干快上、盲目跟风,把乡村振兴搞成“景观振兴”,要实事求是根据各村自然风光、乡情民俗、产业特点和群众需求等实际情况进行规划。例如,有的村集体经济薄弱,却花费数十万元财政资金在村口修建高大气派的牌楼;有的花费上百万元在村里修建了仿古大理石凉亭、石雕等。

乡村景观的建设应是可持续的,需要发挥生态、自然和人文价值,且要注重长远效益。在建设中应该保持平衡,既要保护生态环境、文化遗产,又要满足人们的日常需求。积极推进乡村建设不是“人为造景”,不应有片面“景观化”的倾向,因此进一步加强对乡村建设项目的统筹规划和引导,特别是对一些自身发展条件薄弱、经验不足的乡镇和乡村加大支持力度,就成为当务之急。

在乡村景观的建设过程中,应明确建设的具体目的,并以此为基础来进行规划和建设,而不是一味地追求一些造型和标志性建筑、设施。一方面,乡村景观的建设要更加注重自然美,注重保护乡村环境,防止粗制滥造造成环境质量下降。另一方面,乡村景观要承担起功能性的作用,因此在规划和建设中应注重其实用性和科学性,根据当地人的生活和工作习惯,规划建设各种设施和公共空间。

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度、广度、难度都不亚于脱贫攻坚,必须以更有力的举措、汇聚更强大的力量来推进。在乡村景观建设中,应该以“实用、自然、目的明确、可持续发展”为原则,重视“里子”。需要考虑当地的自然环境、文化传统、历史沿革,根据其特点和要求,选择合适的建设方案。只有这样,群众才能满意,市场才能认可,乡村景观才能更有效地为农村发展服务。

(2023年8月14日《云南日报》吴学安)

编辑:吴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