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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儿娶妻钱财散,揭开真相终明白

2022-12-23 17:20:59 来源:山东省聊城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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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岁的梁老汉激动地说,“俺的养老钱回来了,感谢党,感谢检察院”。近日,山东省聊城市冠县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骗婚案件,检察官通过认真审慎地审查案件,做被告人工作,促使被告人足额退赔被害人损失,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俺儿35了,还没娶媳妇,老话说男大当婚女大当嫁,为了给俺儿子找个对象,俺把周围的亲戚朋友都求了个遍,让他们都给俺儿操操心。”梁老汉的急切期望,使得别有用心之人有了可乘之机。2022年初,任某某伙同媒人马某某隐瞒任某某已婚的事实,和梁老汉的儿子相亲,双方满意后,任某某先后索要“见面钱”32600元,买金耳坠、衣服、化妆品等,又花了6500余元,同时马某某索要媒红钱6000元。这些钱一下子掏空了梁老汉老两口。梁老汉说“俺两口年纪大了,没本事,可是为了俺儿能有个家,俺把棺材本的钱都拿出来了……只要俺儿能有个家,俺作什么难都行。可谁知碰上了这样的糟心事。”

原来,双方订婚后,梁老汉一方就催着任某某要结婚,可是任某某始终不答应,还光往后拖。梁老汉起了疑心,经过多方打听终于找到了任某某家,发现任某某已经结婚,也有孩子。梁老汉发现被骗,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立案后,冠县人民检察院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全面侦查相关犯罪事实,最终查明任某某伙同马某某诈骗十余次,涉案金额7万余元。

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全面听取了被害人的意见,被害人均表示希望追回损失。办案检察官向任某某、马某某讲法律、讲政策,告知其如果退赔被害人可以得到从宽处理。任某某、马某某将涉案财产全部退还被害人,并表示认罪认罚。冠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将任某某、马某某提起公诉,经过开庭审理,冠县人民法院全部采纳了检察院指控的事实、罪名及提出的量刑建议,以犯诈骗罪判处任某某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判处马某某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并处罚金3.5万元。

(山东省聊城市人民检察院 温邱娜 张伟伟)

编辑:张奕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