舆情概述
11月25日,义乌市公安局发布通告:2025年9月16日,我局对犯罪嫌疑人王俊凯(男,36岁,浙江省义乌市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一案立案侦查。为查明案情、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请涉及该案的集资参与人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借款协议、转款交易明细和收取利息明细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义乌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核查登记。请案件当事人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及时报案登记,避免因逾期报案影响自身合法权益。

(来源:义乌公安)
多个媒体及自媒体以《王俊凯,被立案侦查》《王俊凯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立案侦查》等省略关键信息的标题予以推送,引发关注。微博话题“#36岁王俊凯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立案侦查#”迅速登上热搜榜。多数网民质疑媒体及自媒体利用明星姓名作噱头制造悬念收割流量;也有网民发出疑问,警方为何会公布犯罪嫌疑人全名,而不是王某某、王某凯;艺人王俊凯的粉丝群体亦表示不满。
11月26日,义乌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接受媒体采访时回应称,“系犯罪嫌疑人个人作案,必须公布全名,不然集资参与者不知道他是谁”。网民普遍认可义乌警方的说法,认为警方回应质疑维护透明执法,批评部分媒体及自媒体“标题党”行为。有媒体分析,从执法的角度来看,警方的通告使用“王俊凯”全名于法有据、于理有因。毕竟,非法集资案件涉及众多受害人,资金流向复杂,侦查过程需要最大程度地征集线索、固定证据。若仅用“王某某”这类模糊指代,确实会造成集资参与者无法准确识别、错失报案时机,影响侦办效率。

(来源:微博)
随后,舆论持续批评媒体“碰瓷”艺人的“标题党”行为。如澎湃新闻称,不少媒体对一则地方警方通告不约而同地转发,难道真的是因为案情特别重大吗?涉案金额特别巨大吗?都不是,原因可能只有一个:犯罪嫌疑人的名字。红网认为,在这些标题中,有的标题添加了身份限定,虽看似兼顾了传播力与准确性,但实则没有真正规避了标题党的本质,未脱离“姓名引流”的逻辑。这类“伪规范”式的标题,不过只是符合形式上的规范,其深层内核仍然是利用流量投机的行为。南方网评论称,“标题党”“有用”是有代价的,它建立在欺骗和消耗公众信任的基础之上,当读者的信任耗尽,等来的只能是“狼来了”式的反噬。媒体的核心竞争力不是几篇“标题党”文章带来的流量,而是公信力。
截至12月2日13时,全网相关信息7219条,相关微博话题阅读量2.1亿,先后登上今日头条、微博、百度等平台热搜榜。

(事件词云图 来源:法治网舆情监测系统)
舆情点评
义乌警方发布的一则刑事通告,因犯罪嫌疑人与某艺人同名引发关注,后续部分媒体与自媒体将此视为“流量密码”,制造“同名误导”陷阱,造成舆论误解。值得肯定的是,舆情引燃次日,义乌警方便予以回应,解释清楚通告中写明犯罪嫌疑人全名的原因及考量,及时打消舆论对警方信息公开不当的质疑,收获舆论认可。
此次舆论风波暴露了“标题党”引流乱象,公众对“标题党”碰瓷行为的谴责,无疑再次证明,靠“标题党”博取流量必遭反噬。若再出现类似标题,公众第一反应可能不是关注事实,而是猜测“是不是又在蹭热度”。这种信任裂痕,恰恰是“标题党”给信息生态带来的长远伤害。同时,也需警惕严肃案件被娱乐化信息带偏,导致核心议题被忽视、掩盖甚至消解。警方通告旨在披露案件信息,征集线索、警示风险,其社会价值在于提醒公众防范类似犯罪,但在非规范性标题误导下,舆论注意力聚焦于姓名本身,导致粉丝群体与“吃瓜群众”产生对立互撕,而真正需要关注的“受害者权益保障”“案件侦办进展”等重点信息淹没在喧嚣里,这种异化不仅让案件的社会警示意义被削弱,也人为制造了衍生舆情,加剧了网络舆论撕裂。
舆情分析师 赵倩倩
编辑:靳雪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