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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在各方诉求间寻找 “最大公约数” 舆论热议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

2023-03-29 10:37:34 来源:法治网舆情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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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临近,各地陆续出台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梳理发现,部分地区明确人们可在规定时段、规定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部分地区依然实施严格的烟花爆竹“禁燃令”。春节期间是否能够燃放烟花爆竹这一话题持续引发舆论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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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放”观点角力

燃放烟花爆竹涉及每个人的切身利益,网民在各自媒体平台讨论热烈。

观点一:烟花爆竹“禁燃令”应该松绑

部分网民指出近年来“年味淡了”,过年放鞭炮可以重拾仪式感,增添年味;另有网民表示燃放烟花爆竹有“驱瘟神”的寓意,期许通过烟花爆竹为受疫情影响的人们释放心情,驱除阴霾;也有网民指出燃放烟花爆竹是中华民族的传统习俗,担忧“禁燃令”会导致传统文化失传。

观点二:燃放烟花爆竹风险较大应被禁止

部分网民认为,冬季是呼吸道疾病高发期,燃放烟花爆竹所造成的空气污染,极易加重病人病情;也有网民表示,燃放烟花爆竹容易引发火灾、爆炸等,此类安全事故不仅给消防员增添工作负担,而且极易造成人身伤害,在当前医疗资源紧张的形势下,也为医疗系统带来压力;另有网民指出,不少地区燃放烟花爆竹缺乏严格的时间限制,有些人不分时段地燃放鞭炮,由此产生的巨大噪音严重扰民。

观点三:燃放烟花爆竹不应只有“禁”和“放”两个极端

有网民指出,过年燃放烟花爆竹是春节的一个重要符号,浸润着国人的特殊情感,不能“一刀切”地一禁了之,应当在“禁”与“放”之间寻求平衡;不少网民建议,可以划定好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和时间,限制烟花爆竹可燃放品种,做好医疗和消防预案,以适当放开来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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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探讨如何在各方诉求间寻找平衡点

对于烟花爆竹“禁燃令”引发舆论强烈反响的原因,《昆明日报》、凤凰网文章均指出,疫情的影响不可忽视。经过近三年的疫情,人们空前渴望过一个团圆热闹的新年,内心的压力、焦虑需要发泄渠道,而燃放烟花爆竹恰好能满足人们的需求,人们借着“纸船明烛照天烧”式的仪式感来祈福祝愿、慰藉心灵,获得温暖与希望。因此,暂时解开烟花爆竹禁令就成了人们在辞旧迎新之刻最直接的诉求。

“禁”还是“放”?答案并不唯一

红星新闻评论称,“禁”与“放”是对地方治理能力的一次考验,应变而不应变,该优化而不优化,就难免会被动,而如果不该调整而调整,同样容易被动,关键在于如何在情与理中找到环保安全和尊重民俗之间的平衡。《民主与法制》刊文称,“禁放”与“限放”之间,反映了中国社会法律和民俗相互博弈的格局,在一些立法前经过了充分论证和调研的城市里,禁放规定都陷入了不同程度的困境。这说明对于这种深扎于国人心中的民俗文化,涉及它的法律法规存废,很难做到立即下论断。这就要求地方立法在广泛征集民意的过程中处理好二者的关系。

“禁”“放”二选一不如寻找各方诉求“最大公约数”

央视网发文称,政府政策并非只有“严格禁放”和“想放就放”两个选项,从“禁燃”到“限燃”的缓冲措施更接地气,也更人性化。《工人日报》刊文称,是否燃放烟花爆竹应当“因城施策”,在人口密集、古建筑众多、气候干燥的地方,严格禁放烟花爆竹是现实且必要的举措。而人口不那么密集、古建筑少的城市,则可以采取允许或限制燃放的办法,适当满足市民对节日氛围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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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应关切+全面考量+精细管理”才是解决之道

重视群众呼声,积极回应关切

九派新闻评论称,面对年味渐淡的客观事实以及民间对于放开烟花禁令的大量呼声,管理者不该只拿禁令进行回应,而应认真反思,主动担当。适度放开烟花禁令,是否会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和安全问题,需要进行科学的论证,因时因地而异,具体城市具体分析。唯有正视问题,才能解决问题。倾听呼声的主动揽责既可以让民众感受到管理者的真诚,也可以让各部门负起责任来,兼顾环保与年味。

用精细化、动态化管理代替一刀切“禁放”

浙江省政协委员、浙江传媒学院教授葛继宏建议,原本禁燃的主城区,可在各辖区内选取合适空地作为“烟花广场”,市民在春节期间的指定时段内、就近选择广场进行燃放,燃放后主动清理归置垃圾。另外,当前相关企业已生产出安全环保的烟花产品,有关部门可对上市烟花爆竹做全流程追溯管理,对不同地区可燃放的烟花爆竹做规格、药量限制规定。同时,做好宣传教育以及消防安全、环境卫生等应急预案,最大限度消除隐患。

依法推进烟花爆竹禁令的存废或修订

红网评论指出,各地施行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令,在法律位阶上,基本都属地方性法规或条例。基于此,一方面,对烟花爆竹禁令的存废或修订,须科学循序渐进。当前一些地方陆续依法出台新规,将全面禁放调整为多种灵活选项,沿着法治轨道在各方诉求之间找到了“最大公约数”。另一方面,法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比烟花爆竹禁令存废更关键的是禁令执行,如果烟花爆竹禁令仍存,则应不打折扣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倘若禁令废止,则应还人们燃放烟花爆竹“法无禁止即可为”的自由。

创新民俗文化的传承形式

上海交通大学媒体与传播学院教授高有鹏指出,放鞭炮的习俗有其神圣性和独特价值,我们不应谈“炮”色变,可以尝试将鞭炮做得更加多样化、符合时代特点,例如各种环保烟花、虚拟烟花等形式,借助科技使传统文化得到保护与发展。《浙江日报》刊文称,可以扶持丰富多彩的传统民俗文化复兴,培育更多的新型过年活动,例如庙会、赶集、传统戏曲上山下乡等,传统民俗发扬借助新的载体得以发扬传承,既可以绿色环保,也可以满足民众的年味需求。

来源:法治网舆情中心(ID:fzwyqzx)

作者:胡堃、赵鸽、付萌

新媒体编辑:刘思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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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金永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