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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一超市员工抓小偷被刑拘引热议

2020-08-05 16:48:53 来源: 作者: -标准+

舆情综述】

 

710日,据上游新闻报道,329日,昆明市盘龙区一超市员工苏某等4人将疑似偷窃货品的张某带入超市监控室,确认相关作案视频并商讨后续赔偿事宜。由于赔偿金额不及超市损失,苏某扣留张某一个多小时,直到警方赶到。随后,苏某等4人被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以涉嫌非法拘禁罪刑事拘留,其中苏某被检方批捕,其余3人获取保候审。苏某赔偿6.6万元后与张某达成刑事谅解。苏某代理律师认为,苏某行为不具有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故意,且扣留时间未达法律规定的12小时以上,请求检察机关依法作出法定不起诉决定。72日,苏某被取保候审。另据裁判文书显示,张某因盗窃罪两度被判刑,事发时刑满释放不足八个月。“@新浪视频”转载该新闻视频,并添加盗窃者“你把我送到派出所我也很快就出来,你还不是要放我”等嚣张语言,在微博上引发热议,形成“#失主抓小偷反赔6.6#”“#失主抓小偷被控非法拘禁赔款6.6#”等话题,多数网民质疑警方执法水平,认为如此操作是“鼓励偷窃”。

712日,事件出现反转。盘龙区检察院通过官微发布通报称,公安机关调查发现,超市监控视频已被格式化删除,苏某等人对张某进行殴打,致其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经鉴定为轻微伤;让张某手持“我是小偷”字样纸张进行拍照,并以赔偿被盗损失为由,强迫张某将其账户内全部780元转入超市收银账户。期间,盘龙分局依法对超市被盗窃案立案侦查,犯罪嫌疑人张某等人已被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依法进行审查。对此通报,苏某家属反驳称,张某轻微伤是逃跑过程中同苏某等人扭打产生。舆论场上,主流舆论多认可检方通报,如央视新闻、《法制日报》、《人民法院报》等评论称,苏某等人行为属于“私设公堂”的违法乃至犯罪行为,被控非法拘禁并不冤;微博大V@吐槽鬼”“@韩东言”等人批评媒体断章取义,误导公众。截至71612时,相关报道506篇,微博1万余条,微信文章587篇。“#检方通报失主抓小偷反赔6.6#”等微博话题累计阅读量超1.3亿次。

 

【舆情点评】

 

该事件中,首发媒体报道内容冗长,尽管呈现了诸多案件细节,但并未引起网民理性看待。部分媒体转发时突出“抓小偷”被刑拘、反赔6.6万元、作案人系“惯犯”、被抓后态度嚣张等富含冲突色彩的信息,极具吸睛效果,给公众带来较大误解,直接导致了舆情爆发。同时,一些网民将此事延伸到劝阻不文明行为等热点事件中,渲染“好人没好报”的负面情绪,致使部分不明情况的网民指责涉事机关办案有失公正,认为警方的做法伤害了公众见义勇为、同不法行为作斗争的善心。在负面声音不断扩大的情况下,盘龙区检察院作为监督警方办案的第三方机构,通过官方微博、微信同步发声,详细梳理案件全过程,公开案件办理进展,客观呈现事件全貌。对于备受舆论争议的非法拘禁问题,检方以超市监控视频为据,说明苏某动用“私刑”的违法事实,内容详实且直击要害,迅速改变了舆论风向。

......

(全文阅读请参见《政法舆情》2020年第23期

 

法制网舆情监测中心  张娇


编辑:刘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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