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家梁 通讯员 杨召会
近日,贵州省黔南州长顺县人民法院广顺人民法庭秉持“如我在诉”工作理念,成功调解一起因闪婚闪离引发的涉彩礼离婚纠纷。在承办法官耐心释法明理下,双方当事人冰释前嫌,达成一致协议:被告同意返还原告彩礼12.8万元,并偿还借款9500元,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据悉,2025年11月4日,原告王某与被告张某经婚介公司介绍相识。为促成姻缘,原告按当地习俗向被告支付彩礼共计12.8万元,同年11月10日,两人登记结婚。然而,因婚前缺乏深入了解、感情基础薄弱,婚后仅共同生活一个多月,被告便以娘家有事为由返回娘家,此后未再与原告共同生活。婚姻存续不足三个月,双方便办理了离婚手续。
离婚后,彩礼归属成为双方争议焦点。原告王某认为,12.8万元彩礼远超本地普通家庭承受能力,且双方共同生活时间极短,被告无故离开对婚姻破裂负有主要责任,应全额返还彩礼。同时,原告提出,被告曾向其借款9500元用于个人开支,有转账凭证为证,该笔款项属个人债务,被告虽口头承诺还款却一再拖延。面对人财两空的困境,王某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返还全部彩礼及借款本息。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深知此类纠纷若简单一判了之,虽能定分止争,却难解心结,甚至可能激化矛盾。为此,法官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将情理法深度融入调解全过程。
调解过程中,法官首先采取“背对背”方式,分别做双方思想工作。对原告,法官引导其理性评估诉讼风险,理解法律关于彩礼返还的具体情形;对被告,则从情理出发,感化其换位思考,体谅男方家庭的实际困难。待双方对立情绪明显缓和后,法官组织“面对面”协商,详细解读相关法律法规,既讲清法律的“硬尺度”,又传递司法的“软温度”。
经过多轮耐心沟通,双方最终各退一步,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同意返还原告彩礼12.8万元,并偿还借款9500元。至此,这起因高额彩礼引发的纠纷圆满画上句号。
编辑:莫亚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