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家梁 通讯员 潘泽文
为切实增强广大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意识,提升拒腐防变能力,近日,贵州省安顺市普定县人民法院、普定县人民检察院联合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邀请50余名国有企业领导干部走进法庭,“零距离”旁听一起行贿案件庭审,以真实案例敲响廉洁警钟。

图为庭审现场。
庭审现场庄严肃穆,随着法槌敲响,庭审活动依法有序开展。在审判长主持下,控辩双方围绕指控犯罪事实开展举证质证、辩论等庭审环节。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罗某、黄某某身为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二人为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1000余万元,给予非国家工作人员财物100万元。同时,被告人罗某在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实施串通投标行为,破坏招标投标竞争秩序,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50余万元。
普定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罗某的行为已构成单位行贿罪、行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串通投标罪,被告人黄某某的行为构成单位行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二名被告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对二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庭调查清晰还原了被告人从廉洁意识松动、侥幸心理滋生,到逐步突破纪律底线、触碰法律红线,最终身陷犯罪深渊的全过程。在最后陈述环节,二被告人对自身犯罪行为悔恨不已,当庭告诫旁听人员要引以为戒、警钟长鸣,切勿重蹈覆辙,其忏悔之言令人警醒、发人深省。
此次旁听庭审活动,以案为鉴、以案明纪、以案说法、以案正风,将法庭变为“沉浸式”警示教育课堂,让旁听人员“零距离”感受突破廉洁防线、触碰法律红线带来的沉重代价,深刻警醒干部职工要紧绷思想之弦,牢筑廉洁防线,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编辑:莫亚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