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号 手机版| 站内搜索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黔南多地法院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共筑野生鸟类保护法治防线

2026-04-02 16:05:13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标准+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家梁

为切实加强鸟类资源保护,筑牢生态安全法治防线,近日,贵州省黔南州各法院纷纷开展形式多样的爱鸟护鸟普法宣传活动,将法治服务送到群众身边、校园之中,以司法力量守护生态家园,让爱鸟护鸟理念深入人心。

图1法院干警向现场群众普法.jpg

法院干警向现场群众普法。

荔波县人民法院率先以“庭审+普法”的形式开展宣传,走进瑶山古寨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案件,让普法宣传更具震慑力与说服力。庭审现场,案件承办法官为旁听村民细致地答疑解惑:“大家要记住,无论是现金交易,还是以物易物、等价交换,只要涉及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猎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鸟类,都属于违法行为!”法院干警一边发放爱鸟护鸟宣传资料,一边讲解举报非法猎捕、伤害野生鸟类行为的途径,号召大家积极监督、主动制止破坏生态的行为,营造“爱鸟、护鸟、守法”的良好氛围。

贵定县人民法院环境保护法庭组织干警赴新巴镇赶集市场开展了以“司法护航生态,普法守护飞羽”为主题的系列普法宣传活动,将法治宣传搬到群众家门口。重点解读非法猎捕、杀害、贩卖野生鸟类的法律后果,用“以案释法”的方式让群众直观了解违法犯罪行为的危害,引导群众树立“保护野生鸟类,人人有责”的法治意识。同时,干警深入农贸市场等重点区域,向商户、养殖户及户外爱好者精准普法,告知禁止非法猎捕工具的使用、野生鸟类栖息地保护要点,并鼓励群众积极举报破坏野生鸟类资源的违法线索,普法效果显著。

福泉市人民法院干警利用陆坪镇赶集日人流密集的契机,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普法宣传活动,将司法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在集市中心设立法律咨询服务台,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手册、现场答疑解惑等方式,向过往群众和摆摊商户详细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干警们还结合近年来法院审理的非法狩猎、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等典型案例以案释法,阐明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需承担的法律责任,并引导大家摒弃“打鸟解馋”“捕鸟卖钱”等不良陋习,自觉抵制非法捕猎、交易、食用野生鸟类等违法行为,让爱鸟护鸟保护意识深入人心。

图2法官在学校进行普法.jpg

法官在学校进行普法。

平塘县人民法院“天眼”宁静区环境保护法庭法官走进辖区多所中小学,将生动的“爱鸟法治课”搬进课堂。结合法院审理过的涉野生动物保护典型案例,通过展示鸟类图片、互动问答等方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同学们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讲解了破坏野生鸟类资源需承担的法律责任,并重点介绍了平塘作为“中国天眼”所在地,保护宁静区生态环境对于“大国重器”的正常运行具有重要意义。课堂上,法官们还向学生们发放了护鸟宣传手册,鼓励孩子们争当“护鸟小卫士”,将生态法治理念带回家庭,实现“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良好效果。

此次黔南州法院系列普法宣传活动,覆盖乡村、集市、校园等多个场景,既以司法实践彰显生态保护的坚定决心,又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普及法治知识,有效提升了群众和青少年的生态保护意识与法治观念,为黔南州守护鸟类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筑牢了坚实的司法保障。

编辑:张怡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