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家梁
在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州市坪地彝族乡箐口村,“老高”高忠明的名字家喻户晓,提及他,村民们总会竖起大拇指。这位53岁的村党支部书记、村“法律明白人”,自1995年扎根基层以来,30年间始终穿梭在彝寨的田间地头、农户院坝,凭借熟悉民情民意的优势扛起“法律明白人”重任,用实干化解邻里矛盾,成为彝寨里当之无愧的法治引路人。

法律明白人培训会议现场。
“乡村振兴促进法是我国第一部直接以乡村振兴命名的法律,也是全面指导乡村振兴的法律……”刚从盘州市委党校培训归来,高忠明就迫不及待地召集村班子成员分享所学的乡村振兴促进法知识。不同于常规的政策传达,他手中攥着一份特殊的“翻译稿”——将法律条款转化为彝语的宣讲提纲。箐口村作为彝族聚居村寨,少数民族占比达51%,过去拉横幅、发传单的传统普法方式,加之生涩的法律条文,难以激发村民学法热情,普法效果甚微。
为了让普法更接地气,身为彝族“笔摩”非遗传承人的高忠明,从彝族传统史集中发掘出诸多遵法守法的典故,结合自学的宪法等知识,把“法言法语”翻译成通俗易懂的“家常话”“彝乡话”。在森林防火禁火期,他巧妙结合彝族“祭山节”中关于火的使用规范和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传统理念,开展汉彝双语宣讲10余场次,既守住了森林防火的安全底线,也让法治精神伴着民族文化浸润人心。同时,他还通过挖掘本村彝族同胞先进事迹,引导村民崇尚科学、移风易俗、尊老爱幼,让村风文明在法治滋养下愈发醇厚。
“村民之间的矛盾多是小事,但处理不好就可能激化,只要耐心劝解,把道理讲透、把法律说清,老百姓心里舒服了,问题就解决了。”这是高忠明多年调解工作的心得。2025年年初,70多岁的吴大爷因道路通行问题与邻居张某发生激烈冲突,甚至扬言要信访维权。
接到消息后,高忠明第一时间带领村委人员赶到现场,经了解得知是吴大爷挖塌张某地埂且未及时道歉引发纠纷。调解中,他不仅耐心疏导双方情绪,还细致讲解了“通行权”相关法律规定,同时提醒吴大爷信访是公民权利,但必须通过合理合法途径,不可闹访、越级上访。最终,吴大爷认识到自身错误,张某也选择谅解,一场矛盾就此化解。

调解现场。
在2022年系统推进“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前,箐口村的法治工作还处于“有基础、待加强”的状态:法治宣传依赖村干部和老党员的个人经验,形式单一;纠纷调解靠“人情面子”,复杂问题难以依法化解;公共法律服务资源薄弱,村民遇事不知找谁求助。作为“法律明白人”队伍的带头人,高忠明牵头遴选了有文化基础、热心公益的村民组长、退伍军人、返乡青年等组成骨干队伍,定期组织参加乡司法所的法律培训,明确职责分工,实现法治服务网格化覆盖。
如今的箐口村,普法宣传早已告别“单打独斗”:“火塘会”“院坝会”上,高忠明结合身边案例以案说法;微信群里,权威法律解读和法治微视频实时推送;彝族传统节庆中,法治元素巧妙融入,让普法变得亲切又生动。纠纷调解也实现了从“人情说和”到“依法调解”的转变,高忠明坚持“情理法”相结合,注重收集证据、规范撰写调解协议书,遇到复杂疑难问题就主动对接司法所和法律顾问“会诊”,还建立了矛盾纠纷定期排查研判机制,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30年来,他累计参与调解纠纷500余件,调解成功率达96%,无一起因调解不及时引发的“民转刑”案件和上访案件,2022年还被评为“六盘水市平安凉都建设先进个人”。
“老高,别人欠我钱不还怎么办?”“打工工钱要不回来,法律援助怎么申请?”……面对村民的各类法律疑问,高忠明早已从最初的“门外汉”成长为得心应手的“局内人”。作为公共法律“服务员”,他主动承担起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在村公共服务窗口摆放法治宣传资料和“法律明白人”联系卡,方便村民随时取用咨询。遇到自己解决不了的疑难问题,他就及时向村居法律顾问或司法所工作人员请教,再把专业解决方案转化为村民能理解的话语。在他的带动下,箐口村党员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全村已办理公共法律服务100余件,2023年成功创建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
“看到村民法律意识提升,矛盾纠纷减少,乡村越来越和谐,所有付出都值得。”高忠明说。如今的箐口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已成为靓丽名片。作为彝寨的法治引路人,高忠明将继续带着这份责任与担当,在乡村振兴的道路上,让法治之光持续照亮彝寨的每一个角落。
编辑:张怡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