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家梁 通讯员 吴颖
近日,贵州省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检察院针对覃某境外参与电信网络诈骗一案,依法向平坝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提出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的量刑建议。平坝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对检察机关认定的犯罪事实及量刑建议均予以采纳,并当庭作出宣判。此案再次警示,境外并非法外之地,参与电信网络诈骗终将面临法律的严厉制裁。
时间回溯至2023年7月,覃某在刷短视频时,看到一则“高薪招聘KTV服务员、主管”的信息,面对每月7000-9000元的薪资承诺,覃某心动了。他主动联系发布信息的网友,对方表示会安排人来接他到贵阳,覃某到达贵阳后,被安排乘坐车辆前往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住进了一家破旧的小宾馆,几天后覃某被蛇头带上了山路,经过数小时的徒步跋涉,最终到达了越南境内,又辗转进入老挝芒赛,最终来到了缅甸妙瓦底的某诈骗园区。
为了能赚钱,在诈骗园区内覃某签署了一份合同并按下了手印,成为一名电信网络诈骗业务员。每天的工作时间是从晚上11点半持续到第二天中午12点,覃某的主要任务是“养号”,即通过添加客户并保持账号活跃度,为后续的诈骗活动做准备。因为未能完成任务,覃某被人用木棒殴打了十多次,工作期间没有得到任何报酬,直到2024年5月,覃某支付了五万元的赔付费后,才得以离开诈骗公司。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我国公民在境外犯罪,也要被处罚。覃某被押解回国后,主动向公安机关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经平坝区人民检察院审查,综合覃某的供述及其他证人证言等证据,认定覃某构成诈骗罪,遂依法向平坝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提出上述量刑建议。
检察机关提醒:当前不法分子常以“境外高薪”“轻松赚大钱”为诱饵,通过网络发布虚假招工信息,引诱务工人员赴境外参与电诈。切勿因贪念落入此类陷阱,沦为犯罪帮凶,否则必将付出沉重的法律代价,追悔莫及。
编辑:张怡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