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家梁 通讯员 游丽娟
为精准服务保障“富矿精开”专项工作,贵州省黔南州龙里县人民检察院创新构建“刑事打击+公益保护+行业治理”融合履职模式,从刑民衔接、行政监督、协同共治三个维度精准发力,在严惩矿产资源犯罪、促进公益修复的同时,推动建立长效司法保障机制,为县域矿产资源保护与规范开采注入强劲检察动能。
刑民衔接,织密公益保护“防护网”。针对非法采矿案件兼具刑事违法与公益损害的双重属性,龙里县检察院全面推行“一案双查”工作机制,由刑事检察部门在办理案件时同步审查是否存在公益损害线索,发现问题及时移送公益诉讼部门。
在张某、罗某军、刘某林等涉嫌非法采矿一案中,刑检部门介入引导侦查,精准查清非法采矿的时间、范围、矿产品数量及价值,扎实固定关键证据并依法提起公诉;公益诉讼办案组依托刑事案件中的现场勘验笔录、鉴定意见等证据,快速完成公益损害评估,同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实现“一次诉讼、双重追责”。截至目前,该院共批准逮捕涉矿产资源犯罪2件5人,不批准逮捕3件10人,提起公诉1件11人,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件4人。
行政监督拧紧生态修复“责任链”。聚焦矿产资源开采领域突出的生态破坏问题,龙里县检察院以行政公益诉讼为重要抓手,强化对行政机关监管职责的法律监督。针对县域内部分非法采矿行为遗留的矿坑、被毁林地及山体滑坡等隐患,该院向县自然资源局制发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督促其制定植被破坏问题解决预案并稳步推进整改,推动实现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协调发展,目前已办理相关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件。
协同共治破解履职攻坚“难题”。围绕矿产资源保护中的损害追偿、修复实效、后续维护三大关键痛点,龙里县检察院主动联合县自然资源局、林业、农业等部门召开专项会议,深入研讨生态修复路径。在公益诉讼案件办理中,兼顾被告赔偿能力与公益修复实际需求,侧重提出土地复耕复垦诉求,并商请行政机关全程指导修复方案制定、严格把关成果验收;联合属地政府、村委会开展定期巡查,实现标本兼治。同时,联合多部门成立专项小组,凝聚综合治理合力,同步监督涉矿案件办理全流程。
下一步,龙里县检察院将持续深化融合履职模式,进一步加强与职能部门的协作联动,不断提升办案质效,强化矿产资源领域综合治理,为“富矿精开”工作开展提供更坚实的司法保障。
编辑:莫亚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