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家梁 通讯员 陈俊东
近日,在贵州省安顺市镇宁县人民法院,一场特殊的庭审正在进行。面对语言沟通不畅、面露焦急的当事人,法官黄香华采用“汉语+民族语言”双语调解模式,成功审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赢得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认可。
“法官,我汉话说得不太好。”庭审伊始,当事人用不熟练的汉语表达着自己的担忧。为化解双方纠纷,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黄香华用汉语与布依语双语进行审理。审理过程中,黄香华充分发挥双语法官优势,围绕争议焦点,分析案情,释法析理,有效消除了因语言障碍可能引发的误解与隔阂。
在耐心疏导与双语释法说理下,双方当场达成和解,被告及时履行了赔偿义务,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了司法裁判的公正与效率,有效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据了解,针对辖区民族分布情况,镇宁法院持续开展双语司法服务,通过配备双语工作人员等方式,打破语言沟通壁垒,进一步做深做实司法为民。此次双语审判+当庭履行的高效处置,是镇宁法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理念的生动诠释。
编辑:董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