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家梁
司法建议是人民法院延伸审判职能、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抓手。贵州省黔南州荔波县人民法院以司法建议为突破口,积极探索“三步法”工作机制,构建起“深度调研——精准建议——持续跟进”的闭环路径,为洞穴生态保护注入法治动能。
联合职能部门及行业专家开展调研摸底,破解洞穴生态治理“底数不清、目标不明”的困局,为司法建议的制发奠定科学基础。2024年以来,荔波县人民法院联合县自然资源局、水务局等部门及生态领域专家,对情阳洞天溶洞群展开系统性勘查,全面走访洞穴开发公司、周边居民及当地环保组织,识别出废气排放、废水直排、洞穴可持续开发与原生物生态保护三大核心矛盾。
同时,联合独山县检察院和公安局,创新推出黔南州首份专门关于中国南方喀斯特洞穴生态系统的司法保护令,立足溶洞保护的痛点难点,聚焦洞穴废气治理、废水管控、可持续开发等关键领域,向洞穴开发公司发出三份司法建议,并提出“时限+标准”的整改要求,为洞穴开发主体履行生态保护责任提供了操作指引。
此外,荔波县人民法院构建“跟踪——升级——拓展”三维跟进体系,推动纸面建议转化为生态保护实效。截至目前,洞穴开发企业已初步实现“废气废水规范化管理”。2025年7月,荔波县人民法院发布全省首份溶洞水资源司法禁止令,以8条具体禁令强化刚性约束,在关键区域设置警示标识,并派员对整改情况进行实地复核;8月15日,贵州高院、黔南中院、荔波法院三级法院在第三个全国生态日当天联合揭牌“中国南方喀斯特洞穴生态圈司法保护基地”,推进建立“环洞穴生态圈”保护点,将司法保护半径进一步延伸至与洞穴关联的山体、水体、植被系统。
编辑:董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