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家梁
医疗机构是救死扶伤的圣地,医务人员是人们健康的守护者,他们的人身安全不容侵犯。任何理由都不能成为实施暴力的借口;任何时候都要做情绪的主人。恪守法律底线,理性解决问题。
据悉,2024年12月21日晚,被告人卓某陪同酒后头部受伤的朋友袁某前往安顺市西秀区某医院就诊。期间,袁某因处于醉酒状态,不能配合医生治疗,并对医生进行辱骂。医生因不能顺利进行治疗,暂停对袁某的处理,离开清创室到接诊台。卓某见状,来到接诊台要求医生对袁某进行诊治,因情绪激动与医生发生口角。在争执过程中,卓某拿起放置在接诊台上的医用盒子砸向医生头部,导致医生头部受伤。经司法鉴定,医生所受损伤为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构成轻伤二级。案发后,卓某被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到案,并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西秀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卓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人轻伤二级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经提起公诉,西秀区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卓某有期徒刑一年。
检察官表示,广大群众要有法治边界。在当今法治社会,任何“义气”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真正的帮助是理智的、合法的。用暴力方式“为朋友出头”,只会将朋友和自己共同推入违法犯罪的深渊,这不是义气,是愚昧和冲动。
同时,要尊重医护、理性沟通。医务人员履行职责救治病患,其人身安全受法律严格保护。患者及家属应充分理解和尊重医疗行业的特殊性与专业性,积极配合诊疗。学会敬畏法律、克制冲动。暴力从来不是解决问题的正确途径。若遇沟通不畅或分歧,应通过合法、合规的渠道理性表达诉求,寻求妥善解决,绝不可采取辱骂、暴力等违法方式。一时的冲动行为不仅无助于解决问题,反而可能触犯刑律,让自己从“有理”变为有罪,付出自由的沉重代价。
编辑:董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