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家梁
近日,贵州省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法院在平坝区白云镇政府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杨某某失火案,平坝区各乡镇分管森林防火的负责人、农业服务中心主任、各村委代表及部分当地群众旁听庭审。
今年3月1日上午,杨某某在其二哥家位于白云镇某村的田地内焚烧杂草,在杂草未燃尽且未采取任何防火措施的情况下,中途回家喝水。随后,一阵大风将火堆吹散,引燃了周边杂草,进而引发了火灾。得知失火后,杨某某与其丈夫急忙赶回地里扑火,但风势太大,火势迅速蔓延,最终导致山林火灾。经调查,此次火灾过火面积为21.2328公顷,其中林木受灾面积为10.3449公顷。如此大面积的火灾,不仅对当地的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破坏,也给周边居民的生产生活带来了潜在威胁。
平坝区检察院依法以杨某某构成失火罪提起公诉。庭审现场,公诉人详细宣读了起诉书,指控杨某某因疏忽大意、防火意识淡薄,在野外用火时未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最终导致森林火灾的发生,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构成失火罪。在法庭调查环节,公诉人详细讯问了杨某某,出示了火灾现场的照片、鉴定报告以及证人证言等,向在场听众真实还原了火灾发生的过程。
庭审中,公诉人在发表公诉意见时还结合本案的经验教训,向旁听群众进行法治宣讲,呼吁广大村民要从这起案件中吸取教训,在农耕、祭祀等活动中,务必做到文明用火、安全用火,共同守护好我们的绿水青山。
庭审后,一位村委主任感慨地说:“以前我们在地里烧杂草、秸秆,都没当回事,今天听了这个案子,才知道后果这么严重。以后可不敢再随便点火了。”还有村民表示,会将今天学到的防火知识和法律知识传达给家人和邻居,增强大家的防火意识。
平坝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平坝区检察机关将继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加大对失火等涉及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同时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生态保护意识,共同守护绿色家园。

庭审现场
编辑:董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