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家梁 通讯员 徐冉
孩子的出行安全始终是家长最为关心的问题,容不得丝毫马虎。然而,总有人对交通规则置若罔闻,拿生命当儿戏。近期,贵州省毕节市纳雍县检察院对一起危险驾驶案依法提起了公诉。
据了解,2025年4月的一天,杨某为牟取更多车费,驾驶核载7人的小型普通客车,搭载13名幼儿园学生上路行驶,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
纳雍县检察院经审查认为,杨某未取得校车营运许可,擅自从事校车业务,且搭载人数严重超过额定乘员,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依法提起公诉。
另查明,杨某曾因犯故意伤害罪,于2023年7月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缓刑二年,其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又犯新罪,依法应当撤销缓刑。
最终,法院经审理作出一审判决,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杨某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零二百元。同时,撤销此前杨某缓刑判决,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杨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零二百元。
对此,检察官表示,要严守红线坚决杜绝超员超载乱象,无论是校车、客车还是私家车,超员都会大幅增加事故风险。驾驶员应严格遵守核载规定,乘客也应主动拒绝乘坐超员车,发现违法行为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
编辑:董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