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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法院探索喀斯特洞穴资源保护开发新路径

2025-08-20 16:05:42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标准+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家梁 通讯员 龙钰 

近年来,贵州省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积极履职尽责,围绕喀斯特地貌资源禀赋与地区生态经济协同发展,坚持保护优先、合理开发原则,推动构建起集调查监测、预防性司法保护、科学开发与利用、系统修复于一体的喀斯特洞穴综合治理新体系,为脆弱生态区域资源保护与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益探索。 

摸底清源,夯实决策基础 

组织专业力量深入开展喀斯特洞穴系统调研,全面掌握洞穴分布、地质结构、生态价值、文化遗存及潜在开发价值等关键信息,建立详实数据库,通过全域普查与核心详勘,为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撑。截至目前,已完成全州12县(市)洞穴系统测绘,累计登记具有开发保护价值溶洞1286处;针对“情阳洞天溶洞群”开展专项调研,探明溶洞108个,总空间面积50万平方米,最长溶洞达30公里,确认其拥有全国数量最多的穴珠群落及世界级地质奇观;记录珍稀物种37种,生态价值评估达AA+级。 

司法前移,筑牢保护屏障 

创新性推动司法保护关口前移,强化预防性司法干预机制。通过完善相关法规政策指引,加强对破坏洞穴资源潜在风险行为的早期识别与预警,依法前置化解矛盾,变“事后补救”为“事前防护”。荔波县法院联合检察、公安部门发布黔南州首份溶洞司法保护令《情阳洞天溶洞群司法保护令》,明确13项强制性保护措施,涵盖保障洞穴生态系统健康、规范旅游与开发活动、强化野生动植物保护等方面;与广西、云南、广东开展跨区域司法协作,签署四省区《珠江流域生态司法保护协作协议》,统一裁判标准,开展联合巡护,破解交界区域监管盲区。自举措实施以来,为脆弱洞穴生态系统与珍贵地质遗迹构筑坚实司法防线,保障其可持续利用。 

规范引导,促进合理利用 

坚持生态保护与价值转化并重,科学制定洞穴资源开发利用规范与标准。积极引导市场主体及地方政府在严格保护核心资源前提下,探索生态旅游、科普研学、文化展示等特色开发模式,推动洞穴资源优势转化为绿色发展动能,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有机统一。荔波县甲良镇酷玩森林景区推出悬崖咖啡、洞穴探险、洞穴音乐会等特色项目,拉动旅游收入增长;平塘县掌布镇清风洞平菇基地年产35万菌棒,带动100余户村民人均增收3000元/年,实现零耕地占用,水电能耗降低60%;大塘镇洞藏泡糟酒年产值达200万元,非遗酿制技艺带动就业50人。 

系统修复,织密生态网络  

构建具有黔南特色的“1+5+N”环境资源审判组织架构,在黔南中院和5个基层法院设环资审判庭集中管辖案件,其余7个非管辖基层法院设环资工作站,实现司法保护全域覆盖。荔波县法院创新推进“环洞穴生态圈”生态司法保护点建设,将司法保护半径拓展至洞穴周边关联的山体、水体、植被等生态系统,构建覆盖洞穴内外、功能完整的生态保护网络,推进系统性生态修复与常态化联合监管。自2022年以来,在荔波县茂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设立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观测点、在三都县拉揽国有林场设立国家重点保护植物金毛狗蕨生态修复基地等各类环资示范基地和观测点13个,修复受损山体/水体47处,植被恢复率达92%;创新劳务代偿、碳汇认购、增殖放流等责任承担机制,生态修复效率大幅提升,有效增强区域生态韧性与景观价值。


编辑:董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