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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植法治沃土,培育营商生态

2025-08-13 15:01:24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标准+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家梁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这一铿锵论断,不仅深刻洞见了市场经济运行的逻辑本质,也成为指导中国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的根本指针。日前,《法治日报》记者对话北京大成(贵阳)律师事务所律师,《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聂佳玲为我们分享在纷繁复杂的商业环境中,对法治已然成为点燃创业热忱、催化商业创新的核心引擎的真知灼见。 

记者:您认为营商环境的核心是什么,在中国法治实践中得到了哪些体现,请您结合法律依据、司法案例和政策文件简要说明一下。 

聂佳玲:营商环境的核心支撑在于法治框架下清晰有力的产权保障。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罗纳德·科斯精辟指出:“市场交易本质是产权的交易,这些权利的可界定性与安全感深刻左右资源配置方向与经济形态”。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关键法律庄严承诺,“私人的合法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为产权主体送上了一颗长效“法治定心丸”。只有当财产权利如同被魔法固化在权利地契之上时,市场主体才能从“敢闯敢试”的冒险家,转变为“愿闯愿投”的战略家。与此同时,司法机构也在积极行动,通过“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三条),严惩侵吞企业资产、非法查封等行为。例如,2023年最高法再审的顾雏军案改判无罪就强化了民营企业产权的司法保障。《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等文件也为市场主体构建起覆盖各类产权的立体保护网络,不断加强对“新官不理旧账”、非法扣押财产等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 

记者:好的,那您认为近年来我国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有哪些重要的法律举措及其带来的影响? 

聂佳玲:2024年7月1日实施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通过“严准入、明责任、畅退出、重信用”四重变革,推动营商环境从政策洼地转向制度高地。尤其对资本实缴、公司治理、中小股东保护的强化,将加速市场从“野蛮生长”走向“精耕细作”。企业只有主动重构合规体系,让其不再是资本的“护城河”,而是责任的“承载器”,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深层价值才能真正释放。2025年新修订的《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推动营商环境迈入“账款即资产”时代,从短期效应上看全国企业坏账率预计将会下降12%(央行2025Q1预测);而从深层变革中也不难看出该《条例》通过数据穿透式监管以及信用资本化转换的规定,使中小企业的应收账款从债务链条的末端变为信用生产的起点。当每一笔付款行为都在法治框架下转化为可量化、可流通、可增值的信用资产,“营商成本”便真正升维成为“营商资本”。 

深圳特区作为《个人破产条例》试点,在三年内帮助了78家小微企业主体通过债务重组的方式恢复了经营能力,这些举措不仅体现了法治对“失败者”的包容性救济,更犹如一束束明灯,照亮了商业博弈中对企业保护的现实路径。 

记者:那在优化营商环境的过程中,您认为法治发挥了哪些重要作用? 

聂佳玲:自由开放、透明有序的市场运行规则是法治为市场经济打造的主骨架。法治在此发挥的作用远超简单规制,它在商业迷宫中精心铺设了一条标准化轨道网络。市场主体准入制度的改革成果尤为引人注目——通过普遍的“证照分离”、简约版的“告知承诺制”替代前置审批等机制革新,新企业诞生如春笋破土般顺畅迅捷。统计数据清晰呈现改革成效:平均企业开办时间从改革前的三十三天大幅度压缩至目前不到四个工作日。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组成了一支严密的执法守卫队,特别是2022年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加大处罚力度(如某互联网平台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被罚117亿元),破除市场壁垒,保障中小企业公平参与。只有对垄断行为和市场扰乱予以严惩,才能为所有主体提供高度公平的竞争场地。法治构筑的规则秩序为市场提供了稳固运行逻辑与透明互动原则,铺就了经济活动繁荣所需的“坦途大道”。 

在优化营商环境的过程中,法治精神深刻重塑着政府行政作风,推动它从曾经的“全能干预者”向简约高效的“服务管家”转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作为关键纲领性文件,明确规范政府边界,强调减少“不必要的手续”,对审批事项进行了“能简尽简”的大瘦身。《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在促进内外资平等竞争的同时,也为涉外投资搭设了高标准保护屏障。全国各地纷纷建立承诺透明的政务服务体系——“最多跑一次”模式席卷全国行政服务大厅,大大减少了企业的奔波之苦;信用承诺制度则推动形成了市场监督的新格局:监管体系趋向科学柔韧,“双随机、一公开”机制在减轻检查负荷的同时也提高了监督精准度。法治为行政管理引入阳光、谦和与效能,使其成为市场繁荣真正的稳定器与催化剂。 

记者:司法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中扮演着怎样的角色,对增强营商信心有何重要意义?请您简单介绍一下。 

聂佳玲:司法作为权利公平保障的最后一道防线,公正的司法机制无疑是营商信心扎根的关键根基。最高法明确提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行动计划”,强调在民事、商事审判中贯穿公平保护主线,高效审结成为司法实践常态——近年来各级法院通过构建智能协同体系等方式,有效压缩了纠纷解决时限。司法在严惩假冒等行为的同时,也在切实维护契约尊严、维护诚实信用秩序。知识产权审判机制创新与涉企业家产权冤错案件的纠正,清晰昭示了司法在市场经济体系下守护公正的无缝使命。当企业感受到每一份投入都将在高效、公正司法平台上得到尊重和补救,他们心中对市场的责任与信念将如同被春雨滋润的种子深深扎根。 

记者:最后,请您再介绍一下法治在优化营商环境中具有怎样的核心价值,以及它如何为市场主体和经济发展提供保障? 

聂佳玲:法治不是抽象口号,而是通过:权利确认—规则实施—救济保障的动态闭环为企业铸造“法律盾牌”。在数字经济与全球化背景下,深耕法治环境的地域(如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试点),正成为国际资本和技术流入的“引力场”。而法律服务者的价值也正是帮助企业将法治红利转化为合规竞争力——当法律成为市场参与者的共同信仰,营商成本最小化与效益最大化才可能实现。 

法治为市场带来了清晰可期的规则保障,它犹如一种特殊的“阳光防腐剂”,令政府行政更加透明高效,市场运行自然顺畅无滞。法治又为竞争提供了一张无缝覆盖公平的滤网,确保每一类主体都能在无偏见的赛道上靠努力和实力崛起。法治更充当着市场内生风险的精密调节阀,在维持自由活性的同时,化解潜在危机,筑牢健康基座。正如党的二十大报告所强调的:“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其核心正源于法治体系的完善与落实。 

放眼全球经济发展的复杂图景,当中国坚持优化法治规则与实践,持续破除隐性障碍、提升法律服务质量,一幅更深厚的市场图景正在眼前显现——当法治的光芒普照每一寸土壤,市场主体必将迎来更灿烂的春天。当市场主体的安全感由法治强力铸就、竞争规则在法治框架下清晰划定、政府治理在法治维度精益求精、权利在司法轨道得到及时公正回应之时,我们终将看到一片真正适宜创业生长的沃土。


编辑:董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