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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贵州省旅游条例》8月1日起施行

2025-07-31 16:41:30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标准+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家梁 

7月29日,记者从贵州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发布会上获悉,新版《贵州省旅游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25年5月29日经贵州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修订通过,自2025年8月1日起施行。

近年来,贵州省聚焦资源、客源、服务三大要素,深入实施旅游产业化“四大行动”,构建现代旅游业体系,奋力打造世界级旅游目的地。去年,贵州接待入境过夜游客人次增长81.8%,并正式成为240小时过境免签政策适用省份。

此次修订《条例》,正是着眼于近年来贵州旅游业快速发展的实际需求,聚焦人民群众关注的旅游堵点热点问题,通过制度释放市场活力、规范市场行为、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合法权益,以立法服务保障贵州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推动贵州加快打造世界级旅游目的地。

《条例》作为贵州旅游领域一部基础性、综合性的地方性法规,此次修订围绕“奋力打造世界级旅游目的地”的目标定位作出了规定。

作出原则性规定。《条例》总则规定,发展旅游业应当统筹政府与市场、供给与需求、保护与开发、国内与国际、发展与安全等五对关系,明确统筹国内和国际是我省发展旅游业的指导原则。

提升旅游经营者涉外服务能力。《条例》鼓励、支持有条件的旅游景区和旅游服务场所提升涉外旅游服务能力,对接国际标准,体现贵州特色,丰富国际旅游产品和服务供给,打造世界旅游目的地;规定旅游主管部门应当支持旅行社提质升级,适应境内外游客多元化的需求,提升涉外旅游专业化服务能力。

加强境外旅游营销。《条例》鼓励、支持旅游经营者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旅游营销活动,开拓国际旅游客源市场;鼓励境外旅行社与省内旅行社依法开展旅游合作。

据悉,修订后的《条例》7章72条,相比原《条例》共修改了56条,重点聚焦“强化规划统筹,明确旅游规划编制和相关要求”“丰富旅游产品及业态,提升旅游业服务质量”“加强旅游规范经营管理,着力解决旅游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强化措施保障,推动安全责任落实”“落实有关工作要求,调整相关法律责任”等五个方面的内容。

编辑:董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