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家梁 通讯员 周伦虎 李廉邦
“陈主任在调解过程中,始终把当事人的利益放在第一位,他公平公正、依法调解,努力让每一个案件的当事人感受到法律的公平和正义。”调解委员会工作人员高瑾这样评价陈勇。
自担任贵州省毕节市黔西市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以来,陈勇成功调解以道路交通事故为主的案件共1262件,调解成功率达到97.6%,先后荣获毕节市人民政府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等荣誉称号。
扎实的法律功底是陈勇调解工作的根基。他中专学的是治安与交通专业,后来为了提升自己的能力,在大学期间又相继学习管理和法学,再加上曾经在煤炭、安监等部门的从业经历,让他在调处交通事故纠纷时游刃有余。
“我们法律知识欠缺,多亏陈主任在保险理赔中全力为我们争取最大权益,处理结果非常满意。他首先考虑我们的立场,处处为我们着想。”调解群众何贵祥的肺腑之言,道出了众多受益群众的心声。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在陈勇的办公室,挂满了群众送来的锦旗,都是多年来群众对他的调解工作的肯定。
2018年3月,杨某之子驾驶三轮摩托车与侯某驾驶的货车发生碰撞,造成杨某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杨某之子依法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驾驶人侯某无责任。因杨某伤情严重、加之家庭经济困难,杨某家属无奈放弃救治将其拖回家中。
陈勇知道这一情况后,深知第一要务就是对受害人进行及时救治,立即联系无责方的驾驶员,协调办案的民警开具医疗费垫付通知,在各方配合下,杨某得到及时救治。杨某医疗终结后,通过交调委组织调解,根据当时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指导杨某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诉讼,最终,根据相关文件的规定,保险公司在无责的情况下将交强险的全部额度向杨某进行赔付。这一举措让杨某在其全责的情况下获得及时救治和依法获得赔偿。杨某及家属为陈勇送去锦旗,表达对他的感谢。
在长期的调解实践工作中,陈勇不断总结提炼创新调解方法,不仅通过准确运用法律法规,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基层矛盾。同时,还注重以情感人,以理服人,用好心理学,打好情感牌,换位思考找出共同利益,能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缩短调解时间,提升化解率。
“小调解”撬动“大治理”,从事人民调解工作7年多以来,陈勇严格恪守调解员的职业准则,和同事们携手并肩,结合开展主题教育立足岗位作贡献,务实创新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用真情实意化解民怨、消除民忧、解决民难,把服务做到群众的心坎里,进一步推进基层社会矛盾化解,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将践行‘枫桥经验’,不断精进法律素养,努力把人民调解工作做深、做实、做好,为构建和谐美丽幸福的黔西尽我的最大的力量。”陈勇说。
编辑:董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