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鹤霖 王家梁 通讯员 林石
近年来,贵州省黔南州立足自然资源禀赋,围绕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共建共管、保护与利用等方面下功夫,积极探索自然保护地社区共建和区域协调发展路径。
在整合资源释放发展空间方面,黔南州对自然保护地及周边资源现状进行调查,筛选优质资源,对生物多样性丰富、保护价值较高的地块进行评估后,纳入自然保护地范围管理。按照清理一批、整合一批、优化一批、归并一批的工作思路,形成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对全州各类自然保护地总体规划进行梳理分析,根据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成果,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生态保护红线等开展自然保护地总体规划编制,实现保护与利用的有机融合。目前,全州自然保护地面积由33.56万公顷调整为25.75万公顷。
与此同时,为强化协作提升管理能力,黔南州多部门联合印发相关实施细则,加强自然保护地保护和执法,严厉打击自然保护地内各类违法行为。明确自然保护地专职林长,把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工作纳入林长责任清单,划定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网格,依托州、县、乡、村四级林长,推进自然保护地管理网格化、巡护全域化,选聘熟悉自然保护地环境的本地居民担任管护员和生态护林员,定期开展巡查巡护,坚决遏制破坏自然保护地问题的发生。
不仅如此,为科学保护促进协调发展,黔南州通过到自然保护地周边社区和学校开展自然教育讲座,发放宣传画册、海报、宣传围裙、宣传袋等方式,加强自然保护地法律法规宣传,进一步提升公众保护意识。在做好保护地保护的前提下,依托自然保护地资源优势,深入挖掘和利用少数民族文化资源,探索创建“保护地+学校+社区+研学机构”自然教育发展模式促进保护地协调发展。
编辑:张楚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