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鹤霖 王家梁 通讯员 何松
人民法庭是“基层的基层”,是人民法院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窗口,是践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载体。近年来,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艳山红人民法庭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契机,创新工作方法,多方位参与农村法治建设、社会治理、公共服务工作。2024年以来,艳山红人民法庭共受理各类案件1117件,结案1058件。
艳山红人民法庭始终坚持“抓前端、治未病”,从源头预防和减少类案多发高发,通过各部门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整体联动,形成合力来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化解在基层。
2024年6月,四位当事人母亲去世后,留有存款共计七万余元,因四人对前述财产无法协商一致,引发矛盾纠纷。在麦架镇政法委的组织下,依托“多元调解平台”,艳山红人民法庭通过“法官工作站”的实体化运行,联合麦架镇司法所、基层组织等部门,凝聚纠纷化解合力,通过释法明理、谈论家常与当事人梳理案件事实。
经过法官与各部门的不懈努力,四人最终达成和解,当庭化解了这一起家庭继承纠纷,修复兄妹四人的感情,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此外,艳山红人民法庭全面践行人民法庭工作职责,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活动,不断创新宣传模式,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大走访”等活动,进一步提高广大农村群众的法律素养。
下一步,艳山红人民法庭将继续发挥人民法庭前沿阵地作用,紧密结合辖区特色,在新时代新征程上,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用心用情绘就和美的白云“枫”景。
编辑:张楚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