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河北雄安新区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静静到雄县人民法院雄安站枢纽片区人民法庭、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庭调研“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实地参观了法庭诉讼服务中心、数字化审判庭、文化走廊、党建活动室等地点,并听取法庭工作汇报。雄安中院及雄安三县基层法院负责同志参加调研。
李静静在座谈会上强调,法庭创建工作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党建引领。坚持党委领导,在各项工作中把党的绝对领导落到实处,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做深做实“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贯彻好“支部建在庭上”的基本要求,建设好党建文化长廊,发挥党建指引作用,创建党建品牌。二是要服务新区大局,体现法庭特色。要围绕服务新区建设发展大局开展司法服务保障工作,在服务重点项目建设、服务征迁工作、服务自贸区发展上下功夫,打造法庭亮点工作。三是要凝聚多元合力,融入基层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支持,整合辖区解纷资源,借势借智提高法庭参与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服务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要。
雄县人民法院雄安站枢纽片区人民法庭、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庭分别成立于2022年10月24日、2023年12月26日。自成立以来,两法庭一是全力做好主责主业,提高解纷质量与效率。共审结案件2000余件,调撤率超过55%,把“公正与效率”主题落到实处。稳妥处理重点案件,于2022年、2024年审理的两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分别案涉雄安站枢纽片区道路管廊建设和雄安新区第一条快速公路建设,法庭对案件的妥善处理均达到了三个效果的统一,是服务保障雄安站、自贸区有序建设的典型案例,前者被纳入河北省2022年度服务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典型案例。二是全面加强纠纷案件源头预防,提高多元解纷能力。积极融入党委领导的基层治理体系,充分结合乡镇、行业组织、人民调解等力量,将纠纷化解在前端,将风险防范于初起。2023年12月,雄安站枢纽片区人民法庭被河北省高院评定为“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单位。
下一步,雄县人民法院将以最高人民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活动方案》为指引,贯彻本次调研座谈会精神,找准提升法庭司法服务和保障水平的切入点和着力点,聚焦区域内发展的现实需求,为辖区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郭智辉)
编辑:张怡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