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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三级检察机关多项举措服务雄安新区发展建设

2019-04-22 10:16:22 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 -标准+

  “要深刻认识检察机关在建设雄安新区中承担的职责使命,坚持把服务保障雄安新区规划建设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与中央、省委部署同频共振。”近日,河北省检察院召开学习贯彻党中央关于雄安新区规划建设重大决策部署宣讲大会,河北省检察院检察长童建明在会上说。雄安新区成立后,河北检察机关立足职能主动作为,争当服务和保障新区规划建设的积极参与者、有力推动者。


  抓住机遇主动出击


  设立雄安新区是千年大计,国家大事。面对这一千载难逢的机遇,4月6日,河北省检察院党组召开党组扩大会,传达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设立雄安新区的通知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北雄安新区规划建设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及全省领导干部会议精神。

  随后,该省检察院多次召开各类会议,就设立雄安新区的重大意义,新区规划范围及基本情况,新区规划建设的指导思想、战略定位、发展规划、重点任务及省委关于当前新区规划建设的部署要求等进行深度解读和系统学习。该省检察院还成立了由检察长童建明任组长的领导小组,研究支持雄安新区建设中可能遇到的检察工作新问题。保定市检察院及新区所辖三个基层院也成立了相应领导机构,建立服务和保障新区规划建设的沟通协调机制,定期反馈、汇报相关工作进展。

  为准确掌握新区建设实际情况,河北省检察院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下发了《关于对雄县、安新、容城县院有关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梳理汇总的通知》,主动摸排三地的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情况,指导三县检察院做好信访接待和矛盾化解工作。

  充分发挥职能保障新区建设

  4月14日,保定市检察院以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将安新县兴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张某批准逮捕,这是雄安新区设立后批捕的第一案。

  “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精准打击涉及管控工作重点的违法犯罪。”保定市检察院检察长傅君佳介绍,雄安新区设立伊始,保定市检察机关按照保定市委“坚决服从、坚决支持、坚决借势、坚决保障”的要求,依法严厉打击各种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违法售房等涉及管控内容以及房地产黑中介、投机商人借新区设立之机炒房、炒地、侵害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干扰社会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在深入做好打击犯罪、防控风险等工作的同时,4月18日,保定市检察院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雄安新区规划建设的实施意见》,细化20条具体举措指导全市检察机关服务新区规划建设。

  安新县地处雄安新区起步区的核心地带,该县检察院先后制发了《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雄安新区规划建设的工作细则》《关于服务新区建设加强管控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服务新区发展“六个到位”:即落实部署管控到位;驻村入户摸查到位;打击刑事犯罪到位;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到位;加强产权司法保护到位;白洋淀环境保护到位。充分为新区规划建设做好法治保障。

  

制发指导意见着力营造五个环境


  5月15日,河北省检察院制定的《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和保障雄安新区规划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报经省委批准后印发执行。这是该省检察机关立足职能主动服务新区建设的又一项重大举措。据悉,该指导意见共分五个部分32条,强调立足检察职能,推进法治化新区建设,努力营造“五个环境”——

  着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积极配合新区全面托管和有效管控,配合有关部门解决搬迁腾退中的实际困难和因土地征用、房屋征收、移民安置、利益补偿等引发的问题纠纷。

  着力营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依法打击违规交易、黑中介等破坏新区建设的各类经济犯罪,依法打击扰乱项目建设秩序、阻挠项目建设正常进行的犯罪活动,加强产权和知识产权保护,依法保障企业产权和合法权益。

  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深入查办和预防利用项目审批、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等职权实施的贪污贿赂犯罪、渎职侵权犯罪,加大行贿犯罪打击力度。

  着力营造公平公正的执法司法环境,加强重点领域刑事诉讼活动监督,充分发挥司法机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作用。

  着力营造天蓝地绿水秀的自然生态环境,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环境污染专项整治行动,严肃查办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职务犯罪,加大对涉及生态环境案件的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力度,加强对环境资源监管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服务建设蓝绿交织、清新明亮、水城共融的生态城市。


编辑:陈睿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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