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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最后18个“无律所县”新设律师事务所集中颁证仪式在拉萨举办

2025-12-08 14:40:58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标准+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鹤霖 通讯员 杨国兵

12月1日,西藏自治区司法厅在拉萨举办全区最后18个“无律所县”新设律师事务所集中颁证仪式。这标志着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司法部和全国律协的有力支持,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的共同努力下,西藏自治区彻底消除了“无律所县”,实现了律师事务所在全区74个县域的全覆盖。这是自治区主要领导部署、推动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和法治工程,充分体现了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始终心系基层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

由于西藏地区海拔高,经济社会发展不够充分,各族群众法律服务需求不平衡,截至2013年底,西藏全区除七地(市)人民政府所在县(区)外的67个县均属于“无律所县”。当年司法部启动志愿律师服务活动,自治区司法厅将支援西藏的首批26名律师分配至“无律所县”,并将该分配原则运用在后续的“援藏律师服务团”“青年律师西部锻炼计划”等项目,努力推动解决县域律师资源不足问题。2022年,司法部决定帮助西藏解决30个“无律师县”。借助司法部推动基本解决全国“无律所县”问题的契机,自治区司法厅通过减免会费、拓展业务机会等方式,持续推动区内外大所强所到县域设立分所并给予运营资金补贴,依靠区内力量自主协调解决“无律所县”19个。目前西藏全区剩余18个“无律所县”主要分布在日喀则、那曲、阿里和昌都四个地(市)的高海拔、偏远、交通网络可达性较差、经济社会发展不充分的县域。

面对部分地区自然环境艰苦、专业人才匮乏、基础条件薄弱等现实困难,自治区司法厅坚决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将解决“无律所县”问题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厅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带队,通过现场走访、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现场会和专题讨论会、“一对一”沟通等方式,全面了解摸排律所在“无律所县”设立分所的困难和问题,认真听取多方提出的意见建议,研判分析设立及运营分所的堵点痛点难点,从政策支持、资金支持、人才支持、运营保障和管理服务等多个层面提出了20条具体保障措施,坚定律师事务所到“无律所县”设立分所的信心。

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加强顶层设计,精心制定实施方案;勇于攻坚克难,多方协调争取支持;创新工作思路,在政策扶持、资源调配、力量整合等方面打出系列“组合拳”;广泛动员凝聚力量,鼓励和支持区内外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到“无律所县”设立分所、派驻律师。经过坚持不懈的奋斗,终于迎来了这18个县律师事务所的成功设立,圆满完成了消除“无律所县”的历史性任务。

此次颁证仪式结束后,全区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将会把工作重心转向让新设律师事务所真正“用起来”并且“用得好”上来,多措并举确保新设律师事务所实现可持续发展:一是健全长效机制,确保律所“立得住”。具体就是:要强化政策支持,建立结对帮扶机制,积极协调当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落细落实办公场所、设备配置、业务拓展等方面的各项扶持政策,协调区内外规模较大、管理规范的律师事务所与新设所结成帮扶对子,通过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等方式,建立相对稳定的营收保障渠道,确保律所能够正常运转、持续发展。二是加强监督管理,推动律所“行得稳”。具体就是:强化党建引领、加强执业监管、完善考核机制、发挥协会作用,对新设的律所,根据不同情况采取设立党组织、选派党建指导员等方式,确保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制度,支持律师协会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责,加强行业自律管理,维护律师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三是强化指导服务,助力律所“用得好”。具体就是:加强业务指导、搭建学习平台、规范内部管理,积极协调区内外优秀律师开展精准化、实战化培训;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用好线上学习交流平台,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向基层延伸;指导新设律所建立健全收案收费、服务质量控制、风险防范等内部管理制度,确保律所规范有序运行。四是参与基层治理,激发律所“有作为”。具体就是:指导律所和律师当好决策参谋员、法律服务员、矛盾调解员、普法宣传员,通过担任党政机关、村(居)法律顾问等方式,积极为当地党委、政府重大决策、依法行政和基层群众自治等提供法律意见建议,助力基层依法治理;贴近基层群众,积极参与矛盾纠纷化解,耐心解答法律咨询,认真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为当地小微企业、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提供法律服务,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普法宣传,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优质法律服务。 

编辑:刘海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