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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印发律师类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

确保同类违法行为同类处理

2025-08-01 11:32:47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标准+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刘玉璟 郭君怡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印发《律师类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以下简称《裁量基准》),为进一步提升全区涉律师行政执法规范性、推动律师类行政处罚裁量权正确行使提供了切实可行的制度依据。

《裁量基准》以规范裁量权行使为抓手,对涉及律师、律师事务所、境外律师事务所驻区代表机构,在违规收案、违规收费、以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泄露个人隐私、以不正当方式影响案件依法办理等高风险领域的50项违法行为逐项列出处罚依据,确保具体执法工作有据可依;同时,划定裁量梯度,将违法程度逐级划分为轻微、较轻、一般、较重、严重5个层次,结合执法实际细化不同违法程度的裁量情节与裁量标准,破解实际执法中存在的各地处罚力度不一致等问题,确保同类违法行为得到同类处理,为自治区律师行业行政执法工作提供了明确且统一的标尺。

编辑:刘海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