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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上门”还是“自取”该由谁说了算

2024-03-06 15:59:00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周末 -标准+

□ 江德斌

交通运输部新修订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从2024年3月1日起施行。《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未经用户同意,不得代为确认收到快件,不得擅自将快件投递到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快递末端服务设施。如有违反,予以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2月25日光明网)

伴随着网购消费的繁荣,快递量也不断增长。但是,快递究竟该上门投递,还是放到快递柜、驿站,交由消费者自取,则成为了一个难题,还经常引发消费纠纷。交通运输部发布的“快递新规”,明确快递不得擅自放快递柜、驿站等,违者将受处罚。可见,新规将选择权赋予了消费者,快递企业和快递员不能再自行其是,无论是“快递上门”还是“自助取件”,都需要由消费者说了算。

最初在网购刚兴起时,因快递量较少,都是采取上门投递,但是在消费者养成网购习惯后,随着快递单量的剧增,上门派送服务的难度增加,在工作量和派送效率的双重压力下,将快递放在快递柜、驿站等,成为有些区域的快递员的主要配送方式。由此,“快递上门”服务逐渐被“自助取件”所取代,集中式配送满足了效率,却因大都未经消费者同意,快递员就擅自做主,也诱发了很多纠纷。

数据显示,我国2023年快递业务总量达1302亿件,每天平均数亿包裹,快递员日均派送约上百件,如果是“618”“双11”等促销旺季,派送量还要翻倍。可见,如果每一件快递都上门派送,那么派送效率就会下降,快递员的收入也会减少,则会造成快递积压、人员流失等问题。所以,明确由消费者选择“快递上门”或者“自助取件”,只是一个基本底线,还需进一步厘清双方的权益,并交由市场规则来解决效率问题。

快递派送面临着非常复杂的消费场景,用户之间的差异化很大,不能用“一刀切”的手段,去解决所有消费场景。比如“快递上门”要考虑用户是否在家、派送时间、派送路线、小区禁入、隐私保护等多个变量,如果上门服务量占比过大,那么派送效率下降,服务成本就会上升,就可能造成快递费涨价。而且,并非所有用户都需要“快递上门”服务,也有很多用户认为下班后,正好去快递柜、驿站取件,然后吃饭、回家。

可见,快递究竟该上门派送,还是放在快递柜、驿站,并无最优解,应在将选择权交给消费者的同时,采取价格杠杆来实现市场自由博弈、自主调节。一个相对可行的消费模型为:提高上门派送的服务费标准,降低“自助取件”的快递费用,并在消费者网购时,即提供相关派送选项,让消费者根据自己的消费能力,选择相应的派送服务,以实现差异化服务。由此,消费者的权益得到保障,快递员的派送效率和收入取得平衡,可谓是相得益彰。

编辑:李兆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