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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读】家族财富保护指南:从上海独生女继承2亿遗产后“被离婚”案说起

2023-12-14 17:07:26 来源:法治网 -标准+

□唐亚妮 张曌琳

近日,上海独生女康露继承2亿遗产后被起诉离婚一案引发关注报道。

康露(化名)家境优渥,为家中独生女,王力(化名)在年会后对康露展开猛烈的追求,半年后,康露答应了他的追求并接受了求婚。

婚后,康露的父母在一次旅游途中发生车祸,双双去世,留有的遗产包括上海的九套房产和商铺,1000多万元银行存款及理财产品,总价值约2亿元。

而仅在其父母去世半年后,康露就收到法院传票,王力以性格不合为由起诉离婚,并要求将康露所继承的遗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案例分析

1. 康露如何实现遗产的继承?

本次事件中,康露为家中独生女,其爷爷奶奶、外公外婆早已去世,其父母因为意外突然离世,生前并未留有遗嘱。

因此,康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23条、第1127条之规定,在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方式继承遗产,康露作为其父母第一顺序的唯一法定继承人,继承了其父母的全部遗产。

从遗产继承的角度,因为康露没有其他继承人分割财产,其父母在生前也并没有提前规划财富的定向传承,通过法定继承的方式,康露顺利地继承了遗产,并没有产生任何争议,直至其收到离婚诉讼的传票。

2. 夫妻一方继承的遗产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

首先,夫妻双方可以通过书面约定的方式,约定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也就是说,夫妻双方可以协商一致,进行提前规划,但需要注意的是,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而通常情况下,在夫妻双方没有特别约定时,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以下财产,均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结合本次事件,康露与王力并没有在婚前或婚内进行过财产约定,康露的父母也没有通过遗嘱的方式明确约定遗产仅归康露一方,因此,康露在其婚姻存续期间通过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所得的全部财产,均为其二人的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3. 配偶是否有权要求分割一方继承的遗产?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应由双方协议处理,双方可以协商一致,达成财产分割协议,对双方的夫妻共同财产进行约定处理。实务中,如果夫妻一方提起诉讼离婚,通常是因为夫妻双方对于离婚及财产分割不能达成一致,需要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同时考虑子女抚养、照顾女方和无过错方等原则和情形进行判决。

康露所继承的遗产已经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王力在提起离婚诉讼时,有权向人民法院主张进行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如何做好财富传承?

本次事件中,子女婚变作为财富传承过程中的风险点,可能让父母甚至整个家族毕生积累的财富都付之一炬。热心网友们也纷纷发出感慨:立遗嘱!

但作为家庭财富的持有者,面临的财富风险多种多样,还可能出现家庭风险、婚姻风险、企业风险、传承风险、税收风险、代持风险等高频风险问题,一份遗嘱是否可以解决财富传承问题?如何规划家族财富传承方式?如何才能做好财富传承,真正地守护财富、传承财富呢?

从财富传承的方式上来看,有着多种方式可供选择,主要包括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赠与、买卖、保险、家族信托等。而不同家庭可以根据传承财产类型、家庭成员情况及传承者的意愿等因素来选择合适的财富传承工具。

1. 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是根据法律直接规定的继承人的范围、继承人继承的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及遗产分配原则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继承方式。

第一顺序为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和子女;第二顺序是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需要特别提示的是,法律规定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同时,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亦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

法定继承是最常见的继承方式,继承人范围及继承规则简单、清晰,能够较为公平公正地对被继承人的遗产进行分配,实现遗产在被继承人去世后的传承。

但同时,法定继承不能根据每个家庭的实际情况实现财富的定向传承,因为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法定,更容易引起家族内部纷争,让遗产落入非本人意愿的继承人手中。

本次事件中,康露即通过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了其父母的全部遗产,由于她为第一顺序的唯一继承人,在继承遗产过程中并没有产生纠纷,但财富的定向传承并没有实现。

2. 提前赠与

赠与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且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法律行为。赠与作为一种较为简单、直接的财富传承工具,财富传承人可在生前直接对其个人财产进行处置。

而通常情况下,财富传承人需要在生前自主完成赠与财产的转让和交付,将财产所有权转移至受赠人。这样可以精准地实现定向传承,在传承人生前就解决财产分配问题,避免突发死亡、失能失智等意外情况出现时不必要的纷争。

本次事件中,如果康露的父母在生前将财产赠与康露,并明确仅赠与康露一人,即可规避财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被分割的风险。

但从财富传承角度来看,赠与也同样存在着缺陷。一旦赠与行为完成,传承人会失去对财产的控制,若受赠人不孝或不尽赡养义务、发生婚变、缺乏驾驭财产的能力、对外负债或随意挥霍财产,都可能导致财产的流失。

3. 遗嘱继承

遗嘱可以帮助财富传承人在其生前,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作出个人处理。民法典中明确规定了有效的遗嘱形式,包括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公证遗嘱、口头遗嘱、录音录像遗嘱。

遗嘱从可以在较低成本的情形下,明确将财产留给特定的人,最方便快捷地达到定向传承的效果,完成遗嘱人的心愿,防止财产的外流和损失,可以说是性价比最高的财富传承工具。

本次事件中,如果康露的父母在生前留有遗嘱,明确遗产由康露一人继承,即可规避财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被分割的风险。但由于康露的父母为突发意外去世,并没有提前进行财富传承的规划。

但需要注意的是,只有采取法定的遗嘱形式,才能产生遗嘱的效力。

在实务中,遗嘱的效力经常受到质疑,因为在订立的过程中,遗嘱的形式和内容必须符合法律规定,遗嘱的类型也是法定的,在自行书写的过程中,容易忽略形式要求而导致遗嘱无效。因此,建议在订立遗嘱时,由专业的律师配合起草,并指导遗嘱订立的过程,规范遗嘱形式,以确保遗嘱的有效性。

4. 保险

保险作为一种金融工具,在自然人之间,通过确定保单受益人,把自然人的财产给到金融工具代为持有,由保险公司将保单收益直接交付受益人,从而实现定向传承的效果。在未来,当事件或者风险触发时,由金融工具给受益人分配财产,避免自然人之间的传递。

在操作层面上,购买保险的方式更加简单,同时相比于遗嘱,可以规避传统思想中忌讳谈及身后事的观念,也不用通过直白的方式排除子女配偶的继承权,更有助于子女的家庭和谐。

另一方面,保险相比于赠与,还实现了财富传承人对资产的控制,保险并未提前将财产的控制权转移,从而有效地规避了受益人的继承风险和婚姻风险。财富传承人亦可以通过变更受益人、调整受益人受益比例等方法,随时调整财富传承的计划,实现定向财富传承。

需要注意的是,保险作为金融产品,只能传承现金资产。只能用现金购买,保险赔款也是现金。若传承人存在房屋、股权、知识产权、珠宝、字画等其他类型资产,则无法通过保险的方式实现传承。

同时,目前市场上保险的种类多种多样,不同种类的保险有着不同的收益模式,建议传承人根据家庭自身情况选择保险的最优搭配,从而通过合理的保单设计达到财富传承的目的。

5. 家族信托

随着高净值人群的发展和越来越多的财富积累,家族信托作为一种功能更全面的财富传承工具,可以帮助高净值人群实现更好的财富传承。

信托作为一种资产持有方式和资产持有结构,有着特别的制度优势,即信托财产具有独立性、分离性,可以实现资产所有权与收益权的分离。

家族信托可根据设立人的意愿灵活指定受益人和分配条件,通过财产权的剥离,不仅可以隔离风险、增值财富,亦可以通过在信托契约中引入激励条款和约束条款的方式,约束信托受益人的行为,延续对后代的教育和督促,让财富按照意愿进行分配,从而实现定向传承、跨代传承,实现债务隔离。以设立人所希望的形式竭力维持家族的长盛不衰,更好地帮助设立人实现财富的风险隔离和有序传承,让遗产变成可传承的资产。

(主要财富传承工具对比)

以上即为几种常用财富传承工具的对比与分析,我们可以结合自身情况进行传承规划的安排。

但不管选择何种方式、何种工具,在面对无处不在、无刻不在的财富传承风险时,都需要提早对家族财富进行规划。

在不确定中寻找确定,建立科学财富管理观。利用财富传承工具,主动规避意想不到的财富风险,准确地实现财富的定向传承。

(作者:唐亚妮系陕西永嘉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曌琳系陕西永嘉信律师事务所律师)

编辑:薛金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