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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一度 速来申报

第五届“一带一路”法律服务典型案例征集宣传活动正式启动啦!

2022-11-18 11:20:32 来源: 作者: -标准+


笃行不怠担使命,

奋楫扬帆再起航。

第五届“一带一路”法律服务典型案例征集宣传活动如约而至!


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九年来,成就举世瞩目。

正如党的二十大报告所指出,共建“一带一路”成为深受欢迎的国际公共产品和国际合作平台,中国成为一百四十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主要贸易伙伴,货物贸易总额居世界第一,吸引外资和对外投资居世界前列,形成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对外开放格局。

“一带一路”建设丰硕成果的取得与法治服务保障密不可分。高质量的法律服务保障对拓展国际合作领域、加强国际合作机制建设、密切国际合作关系、强化国际合作成果、防控国际合作风险,都起到了不可低估的作用。

为继续总结“一带一路”法律服务中的优秀做法、典型经验,宣传涉外法律服务典型机构、人物,助力典型引领示范效应的发挥,带动涉外法律服务水平的提升,法制日报社主办的第五届“一带一路”法律服务典型案例征集宣传活动正式启动!


诚邀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的法律服务人火速行动!

(了解活动详情,案例申报不迷路!)

↓↓↓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法制日报社

承办单位:法治网

              法报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法制网移动互联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二、活动主题

“一带一路” 法治助力高质量发展之路

三、征集时间

2022年11月18日至2022年12月18日

四、征集对象

律所、涉“一带一路”企业、仲裁机构、公证处、调解组织、法律援助组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法律咨询机构、法律智库、“一带一路”法律服务人才培养机构等。

五、征集内容

结合涉外法律服务的新形式、新特点,本届征集活动对部分征集内容进行了调整,延续2021年“一带一路”争议解决典型案例、“一带一路”投资类典型案例、“一带一路”合规法律服务典型案例征集,新增“一带一路”法律服务创新案例、“一带一路”法律服务典型案例特别贡献机构和“一带一路”法律服务典型案例特别贡献人物三个征集项目。凡2022年度取得相应阶段性成果的“一带一路”法律服务典型案例均可申报。

专家委员会将结合案例影响力、创新性、典型性、可推广性等指标,对“一带一路”争议解决典型案例、“一带一路”投资类典型案例、“一带一路”合规法律服务典型案例、“一带一路”法律服务创新典型案例的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考量,从而确定“一带一路”法律服务典型案例特别贡献机构和“一带一路”法律服务典型案例特别贡献人物推树的名单。

1.“一带一路”争议解决典型案例

申报对象:在“一带一路”建设过程中,为“走出去”和“引进来”的企业提供争议解决法律服务的律所、公证处、仲裁机构等法律服务组织,涉案企业也可以作为申报主体。

候选案例具有以下特点:

(1)争议解决类案例要求涉案标的金额较高,案例具有典型性和影响力。

(2)涉及的案例能体现律师较高的专业化水准,能够较好地展现律师工作价值与社会贡献,提升律师行业形象与社会地位,推动行业发展进步。

(3)涉及的案例可以是过往案例,但需在本年度取得相应的阶段性成果。

2.“一带一路”投资类典型案例

申报对象:在“一带一路”建设过程中,为“走出去”和“引进来”的企业提供与投资相关的法律服务的律所、公证处、仲裁机构等法律服务组织,涉案企业也可以作为申报主体。

候选案例具有以下特点:

(1)投资类案例要求投资金额较高,项目有较强的社会影响力。

(2)涉及的案例能体现律师较高的专业化水准,能够较好地展现律师工作价值与社会贡献,提升律师行业形象与社会地位,推动行业发展进步。

(3)涉及的案例可以是过往案例,但需在本年度取得相应的阶段性成果。

3.“一带一路”合规法律服务典型案例

申报对象:为“一带一路”涉外法律活动提供的具有创新性合规法律服务的律所、公证处、仲裁机构等法律服务组织,涉案企业也可以作为申报主体。

候选案例具有以下特点:

为企业在涉外合规业务中提供有创新性和显著成果的服务,或者合规服务推动某一项工作或某一领域的进步。

4.“一带一路”法律服务创新典型案例

申报对象:保税区、自贸区、自贸港;律所、公证处、仲裁机构、调解组织、法律援助机构等组织。

候选案例具有以下特点:

聚焦“一带一路”合作与高质量发展,促进国际经贸发展,优化涉外法律服务发展环境。在涉外法律服务领域拓展、涉外法律服务队伍壮大、涉外法律服务方式健全等方面做出有益探索。

5.“一带一路”法律服务典型案例特别贡献机构

申报对象:律所、公证处、仲裁机构、“一带一路”区域联盟、“一带一路”法律服务中心、调解中心等。

候选机构具有以下特点:

(1)服务规范化、管理标准化,国际化水平高、业务领域广,可做到基础设施齐全、管理制度完善、经费保障有力、人员配置合理、服务供给优质,提供跨地区、跨境的专业化法律服务。

(2)曾为我国企业和公民“走出去”、共建“一带一路”倡议等方面提供了项目对接、风险化解、纠纷调解等重要法律服务保障。

(3)在助力提升中国法律服务工作者涉外法律服务能力和国际竞争力方面积极作为,推动区域公共法律服务交流合作,着力推进中国法律服务国际化进程,为中国涉外法律服务发展以及人才队伍建设做出一定贡献。

6.“一带一路”法律服务典型案例特别贡献人物

申报对象:涉外法律服务专业人士。

候选人物具有以下特点:

(1)热忱服务“一带一路”建设项目,具有专业经验、国际视野的涉外法律人才。

(2)在案情背景疑难、法律问题复杂的涉外案件办理过程中,展现中国法律服务者在涉外法律服务中高水准的法律水平和责任担当。

(3)对承认与执行境外判决和裁决、反垄断、反倾销和反补贴、跨境并购、境外上市、外商投资、知识产权、涉外商事及合同以及海外建筑工程等诸多前沿法律纠纷与问题,可提供宝贵经验。

六、申报方式

1.可由行业协会推荐,也可由律所、公证处、仲裁机构、调解中心等法律服务组织和企业法务部门及个人自行申报。

2.申报内容要求:申报案例内容应做到事实准确、说明清晰、表述规范,不得出现违反法律规定的内容,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当事人隐私,不得披露、散布其他依照法律法规不得公开的信息。

3.申报主体需提交以下材料,并确保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1)《第五届“一带一路”法律服务典型案例申报表》(见附件),表格需按规定样式用A4纸统一打印,并同时加盖申报机构公章。

(2)申报机构需提交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份。

(3)申报律师需提交律师资格证书复印件2份。

3.报送方式:

(1)电子版材料邮件题目以“案例名称——申报单位——联系人”命名。邮箱地址:fazhiwang88@163.com。

(2)纸质版材料盖章邮寄至第五届“一带一路”法律服务典型案例征集办公室(法制日报社)(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花家地甲一号,100102)。

七、活动联络

联系人:李波 薛金丽 武卓立

电话:010-84772533 010-84772988

手机:17395515304 18682950311 13121019790

申报截止至2022年12月18日,

申报时间只有一个月,

是时候行动起来了!


点击“附件”,即可下载《第五届“一带一路”法律服务典型案例申报表》。

附件-第五届“一带一路”法律服务典型案例申报表.docx


编辑:薛金丽

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