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网首页>>
  律师频道>>   劳动人事>>
超龄无社保劳动者被辞退 单位该不该支付经济补偿
发布时间:2022-06-23 11:16 星期四
来源:工人日报

工人日报记者 赵琛

读者来信

编辑您好!

本人与公司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去年11月,我达到了法定退休年龄但仍然在公司上班。今年1月底,公司单方与我解除了劳动合同。由于社会保险缴费年限不足,我无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没有了工作的我也无其他生活来源。在这种情况下,我是否可以向公司主张经济补偿?

北京 高先生

为您释疑

高先生您好!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其中包括“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等情形。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在实务中,存在着劳动者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因社会保险缴费年限不足等原因,未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情况。对于此类情况,有些地区是按照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为时间节点,来认定劳动合同是否终止;有些地区则按照劳动者是否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来认定。

如果您所在地区趋向于以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作为时间节点来认定,那么您由于社保缴费年限不足,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是可以主张经济补偿的。在一些地区,劳动者甚至还可以主张赔偿金。

至于经济补偿的标准,相关法律已给出了明确的标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根据规定,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如果您所在地区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为时间节点,来认定劳动合同是否终止,那么即便您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只要达到了退休年龄,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都终止了。在此情况下,因退休原因终止劳动关系的,无法主张经济补偿。

劳动者需留意的是,如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申请仲裁是有时效规定的。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因此,认为自己劳动权益受到侵害的劳动者,应及时主张权利。

前文所述,有一些地区按照退休年龄来认定终止劳动关系的,会驳回仲裁申请,届时劳动者可持仲裁驳回的材料,前往法院提起诉讼。

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律师 尚思宇

责任编辑:莫亚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