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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8件套”6个品牌侵犯消费者知情权

2022-07-13 09:45:00 来源:红网 作者: -标准+

丁家发

“我买的明明是知名品牌的‘8件套’指甲刀套装,但收到货后发现,里面的指甲刀、耳勺、修脚刀等竟不是一个品牌的,有些品牌我都没听过。我数了数,这款‘8件套’商品涉及6个品牌。”近日,山东省泰安市消费者林先生向记者反映称,他质疑商家卖假货,就找平台维权。对此,平台客服人员表示,商家不是卖假货,而是将主品牌商品与旗下多个子品牌商品混在一起卖,属于违规组货,已对该商品下架处理。(6月29日《工人日报》)

山东泰安市这名消费者,花149元网购知名品牌的“8件套”指甲刀套装,却涉及6个品牌,不免让人感觉受骗了。尽管都是主品牌商品与旗下多个子品牌商品,不是假货,但属于违规组货。笔者认为,品牌混搭组货售卖,没有告知消费者的实情,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应当予以纠偏。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同时,该法第二十条还明确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然而,该知名品牌在网上售卖的“8件套”指甲刀套装,并没有告知消费者商品的真实情况,很容易让消费者产生误解,以为“8件套”都是该知名品牌的商品,而事实上涉及了多个子品牌,这无疑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据此,消费者当然有权予以退货,并要求商家退款。

商家违规组货,“8件套”涉及6个品牌,平台已对该商品下架处理,并将先行垫付退款给用户。那么,商家此举是否涉嫌消费欺诈呢?在司法实践中,消费欺诈一般指商家故意隐瞒商品的真实情况,或者故意告知消费者虚假的情况来欺骗对方,诱使消费者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而与之订立合同,比如商家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由于商家所售的“8件套”均为正品,也就很难被认定为消费欺诈。显然,商家这种打“擦边球”的做法,缺少了该有的诚信。

其实,商品并非不可以混搭组货售卖,但不能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目前,不少企业都会在主品牌之外,再推出一个甚至多个子品牌,目的是为了满足消费者的差异化需求,建立品牌的第二增长曲线。然而,主品牌与子品牌毕竟有差异,商家应当诚信经营,避免消费者产生误解。比如,对“8件套”涉及的6个品牌,应在商品销售宣传和说明书中一一标明,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而不是混淆概念,把子品牌也当作主品牌售卖,让消费者产生误解,侵犯消费者知情权。

诚信经营,是商家生存之本。如果缺乏必要的诚信,处处设套“算计”消费者,势必影响品牌的声誉和长远发展。针对类似现象,电商平台一定要把好关,事前做好入驻商品的相关审核工作,把假冒伪劣和违规组货等商品拒之门外,不给商家可乘之机;对屡教不改的商家,则关进“小黑屋”,不让其利用平台销售商品,从而倒逼商家诚实守信、规范经营。同时,广大消费者也要增强法治维权意识,对商家的侵权行为坚决说“不”,敢于举报和维权。总之,让失信的商家得不偿失,才能构建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编辑:哈建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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