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号 手机版| 站内搜索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国家信息中心周民:从三方面应对政务数据共享中的安全风险

2022-07-11 14:05:00 来源:光明网 作者: -标准+

光明网讯 在数字化时代,加强数字政府建设是创新政府治理理念,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国家信息中心副主任周民在7月2日举行的2022西湖论剑·网络安全大会表示开幕式及全体大会上表示,数字政府建设仍然面临一些突出问题,网络安全保障体系仍存在短板。

周民提到,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中提出,要依法依规地促进数字高效共享,确保各类数据和个人信息的安全,提出要加强对政务数据统筹管理,全面提升数据共享的服务、资源汇聚、安全保障等一体化水平。

近年来,我国不断加大安全立法力度。从国家安全法、网络安全法、密码法,到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我国在政务数据治理领域已进入法治化阶段,将依法对政务数据的全生命周期实施信息保护。

周民认为,当前已经进入数字政府建设的新征程。在数字政府建设中,政务数据共享是其中的支撑和枢纽。“经过多年的建设,相关工作取得了积极的成效,在推进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和共享开放方面已经形成了覆盖全国统筹利用、统一接入的数据共享大平台。”周民说,推进政府数据开放共享,已经成为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的一项重要任务,国家共享交换平台已经形成横向连接、纵向贯通的数据共享交换体系。

“在共享场景下,政务数据呈现出层级分布的特点。”周民提到,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呈现三大特点:一是其中包括各层级政务基层单位在履职过程中生成的各类政务数据,各级数据按照行政职能又呈现出本层级局部集中状态;二是共享场景下政务数据呈现服务化特点,但数据“可用不可见”是数据交换的主要形态;三是共享场景下政务数据呈现可塑性,在整个资源的注册、申请、使用等等环节,均严格执行相关审批流程,政务数据的安全保护已形成国家标准。

基于以上特点,政务数据共享也面临合规性风险、分散性风险、新业态风险等风险挑战。周民认为,要建立常态化政务数据安全的自监管体系与安全监管体系,防范化解政务数据重大风险,把控数据共享的全链条。

具体而言,一是要设立敏感数据的标识。要建立流动的自监管,识别政务共享数据的标识,动态评估流动性风险,加强数据留痕、审计和追溯。要进行全局监管,统筹建立国家的政务数据监管体系,拉通自监管设施,保障数据流通全链条、全可控。

二是应对分散性风险,要建立数据安全共享体系,防范数据窃取。统筹构建一套支撑设施,系统性防范入侵渗透,保障政务数据全生命周期的安全。

三是应对新业态风险,要构建数据安全创新融合能力,防范数据失控。多维度开展政务信息共享类平台信息安全应用实践,以新应用带动新技术融合发展,助力政务数据更大发挥共享价值。(记者 张璋)

编辑:张怡时

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