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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藏品受热捧,是“风口”还是“割韭菜”?
发布时间:2022-06-14 11:56 星期二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记者兰天鸣

“发售即秒光”“买到即赚到”“二手交易可炒到近10万元”……近期,“看得见,摸不着”的数字藏品被热捧。新华每日电讯记者调查发现,其热炒的背后暗藏虚火,存在引发交易风险、非法炒币、知识产权侵权等隐患。业内人士建议,防止数字藏品市场带着问题继续“狂奔”,应通过良性监管和行业规制,让技术更好为艺术服务。

价格爆炒超百倍,数字藏品交易暗藏虚火

近段时间,数字藏品交易频频引发关注:国际奥委会官方授权的冰墩墩数字盲盒发售,每个99美元,瞬间被抢购一空,再次上演“一墩难求”;国画大师齐白石的原作《群虾图》首个社交化数字藏品在上海嘉禾拍卖会上,最终以30万元落槌;美国数字艺术家Beeple的NFT作品在佳士得拍卖会拍出约6900万美元的价格……

NFT全称是Non-Fungible Token,也被称为非同质化通证。其中,数字藏品领域是NFT落地最快的应用场景之一。

不少看似普通的马赛克头像、图片、视频等数字藏品频频售出高价。全球最大的NFT交易平台OpenSea上,单件数字藏品被卖到数百万美元已是屡见不鲜。

“目前对于什么是数字藏品尚无定论,通常指使用区块链技术获取不可篡改的唯一标识后,在区块链和数字藏品平台上发布的数字艺术作品等。”中国移动通信联合会元宇宙产业委员会执行主任于佳宁表示。

于佳宁说:“区块链技术并不直接改变艺术作品内容本身,但可以生成独一无二的标识,可以理解为一个不可修改产权证书,通常使数字藏品具备唯一性、真实性、可追溯性,好比增添了‘附加值’,解决了数字艺术品交易的关键痛点。加上各路资本涌入、平台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市场热度不断提升。”

据记者不完全统计,国内发行数字藏品的平台超过100个,这些平台“玩法”雷同。数字藏品获得途径包括预售、拍卖、抽奖、开盲盒、合成、拉新用户注册等方式。绝大部分数字藏品预售价较为“亲民”:用户花几元到几百元即可抢购,发售即“秒光”成为常态。

记者加入了多个1000人以上的数字藏品交易社交群。有人滚动发布每天首发的数字藏品的名单;有人向记者提供抢购新发行数字藏品的软件。该软件可在精确时间点里,对最新发布的藏品进行“秒杀”,售价为200元。

与此同时,首发“低价”的数字藏品的二手交易则“虚火旺盛”。当前,不同数字藏品平台对二手交易规定不尽相同:如幻核平台不允许进行二次交易;探鲸平台允许用户之间进行转赠;在更多平台上,用户可自行将藏品二次挂售,自由定价和交易,平台从每笔交易中抽取数个到十几个百分点不等的交易费、版权费、提现费。

社交网络中,有的二手数字藏品价格被“爆炒”超百倍:有人出近1万元求购发行价为39元的“杭州亚运会数字火炬”;发行价格19.9元的敦煌系列数字藏品单件被叫卖到1.5万元以上;在多个平台里,有的数字藏品二手价格甚至被炒到近10万元。

尽管价格虚高,但部分数字藏品著作权利颇为有限。幻核、幻藏、唯一艺术等平台规定,“数字藏品的知识产权由发行方和其他权利人拥有”或“除非数字艺术品权利人书面同意,不得将数字艺术品用于任何除转让之外的商业目的”等。

多位玩家向记者表示,其并不在乎作品艺术价值和著作权的高低,“主要是看一些藏品价格涨得快,低买、高卖、不套牢,能赚钱才是‘王道’”。

一位投资百万元炒作数字藏品的人士透露:“目前,有庄家采取众筹的方式在部分平台炒藏品。有的平台发觉后会和庄家联系,帮庄家以较低的价格购入,之后对外放出利好消息,和庄家一起推动价格攀升,最后让用户接盘。”

“即使不搞炒作,单开平台也能赚一笔。”一家数字藏品平台开发公司的负责人告诉记者,现在开发一个数字藏品客户端价格只需要3万元左右,如果将藏品发行在境外区块链平台上,几乎不需要任何成本。

他还给记者支招:“你每个月花几千元雇佣美工专门画画。一幅画就算首发价定在20元,发行2000份,马上收益4万元,回本快。”

北京链通律师事务所主任丁飞鹏表示,部分国内数字藏品平台收入一部分依赖发行费用,一部分依赖交易费用,“从趋利角度看,平台除了避免合规风险外,没有限制发行和交易行为的动力,也助长了炒作风气”。

走上“风口”需跨过多个“坎”

记者调查发现,当前涉数字藏品的相关监管和法律规制仍存空白,数字藏品要走上“风口”需跨过多个“坎”。

交易中埋“坑”不断。在黑猫投诉平台上,涉数字藏品的相关投诉超过1000条,涉及强制售出、不发货、提现无法到账等。

浙江的马先生,之前在唯一艺术平台上以5.5万元挂售一款二手数字藏品,被系统莫名以5元“白菜价”强制卖出,且无法撤销。有多位用户表示,自己有价值数万元的藏品被数十元强制卖出的遭遇。

该平台在投诉平台回复称,用户协议中明确“平台运营者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为您使用数字艺术电商平台而引起的利益或利润损失负责”。

湖北的李先生表示,自己之前在某数字藏品平台上尝试提走账户余额1万余元。平台规则也允诺“T+1”日退款到账,但过去一段时间后,相关退款仍未到账,尝试联系客服人员也未得到回复。

数字藏品平台交易安全问题也有所显现。4月,某艺人在社交媒体上发文表示,自己此前获赠的猿猴头像画作的数字藏品被钓鱼网站偷盗。

此后,在国外NFT交易平台上,该头像在约1小时里,被分别以130以太坊和155以太坊虚拟币转手交易。

还存在与境外区块链平台“任性”结合现象。记者发现,部分数字藏品平台仍使用以太坊、Polygon、火币生态链等境外区块链技术“上链”数字藏品。相关人士告诉记者,图片“上链”至境外区块链平台,流程十分简单,直接上传图片后,数秒便可获得一串数字串符,代表“上链”成功。

国内某数字藏品平台技术负责人表示,利用境外区块链技术“上链”的数字藏品,理论上可在境外虚拟币交易平台上用虚拟币交易、抵押、置换。

“这意味着,有人可通过人民币购买数字藏品后,兑换成虚拟币,再在虚拟币交易合法的国家和地区兑换成外币,存在利用数字藏品进行虚拟币交易和洗钱的风险。”他说。而去年9月,央行发布相关通知表示“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参与虚拟货币投资交易活动存在法律风险”。

知识产权侵权风险逐渐显现。5月28日,徐悲鸿美术馆发布声明指出,其关注到某些数字平台以徐悲鸿先生的名义为噱头发售相关数字藏品,这些数字藏品的原始作品有些为假冒作品,有些不能提供完整的溯源证据,有些作品与徐悲鸿先生根本无任何关联。

4月20日,杭州互联网法院宣判了一起涉NFT的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原告奇策公司发现,被告某科技公司经营的“元宇宙”平台上,有用户发布“胖虎打疫苗”NFT,售价899元。该NFT数字作品与马千里在微博发布的插图作品完全一致,甚至在右下角依然带有作者微博水印。被告不但未履行审核义务,还收取一定比例的交易费用。

杭州互联网法院判决被告立即删除涉案平台上发布的“胖虎打疫苗”NFT作品,同时赔偿奇策公司4000元。

“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审理本身就存在认定难的问题。尽管当前国内平台大量使用相对自主可控的联盟链技术,但未来若大量作品申请‘上链’,平台未必有能力对所有作品侵权与否作出准确判定。”浙江大学国际联合商学院数字经济与金融创新研究中心联席主任盘和林说。

盘和林表示,另一方面,境外NFT平台使用的区块链技术多为开放的“公有链”,具有更彻底的匿名性、去中性化、难以篡改特点,如果无人对“上链”作品来源和权属审核,侵权的数字藏品几乎不可能撤销或删除。

防止NFT成为违法“新宠”

近期,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倡议,呼吁会员单位坚决遏制NFT金融化证券化倾向,从严防范非法金融活动风险。

三家协会从发行金融产品、提供交易服务、公开发行融资、计价结算、实名认证、投融资等多个方面,对会员单位参与NFT项目做出要求,旨在斩断NFT的二次交易链路。

专家表示,尽管国家对虚拟货币风险防范有明确规定,但对数字藏品等虚拟资产及衍生品的监管规则制定仍有不足。相关部门亟须加大对NFT监管的探索和研究,尽早出台相关法规,规避NFT产品恶意炒作、借用NFT概念集资诈骗等违法行为出现。

丁飞鹏认为,数字藏品平台去“中心化”应当有边界,应防止国内平台肆意与境外“公有链”结合。

哈工大(深圳)区块链发展研究院数字经济研究员吴俊杰认为,数字藏品平台应严格落实“不以虚拟货币作为或变相作为发行交易计价和结算工具,禁止对NFT提供集中交易、挂牌交易、标准化合约交易等服务。数字藏品平台发行、售卖、购买主体要强制进行实名认证,妥善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发行交易记录,积极配合反洗钱工作”。

“不能让万物都可NFT。”盘和林建议,可由市场监管部门和文旅部门牵头制定相关法规,参照艺术品经营管理规定,明确数字藏品属性以及平台准入、经营规范等准则。

吴俊杰认为,数字藏品平台要制定对“上链”资产权属及来源审查的相关制度,包括权属审查的资料要求、审查标准、知识产权纠纷的投诉处理规则及投诉处理流程、知识产权保护的日常监测及处理机制等。

“通过制度的建立及执行,避免平台沦为盗版品、劣质品侵权发行的帮凶及场所。”他说。

“治理数字藏品市场的炒作乱象,需通过构建健康的平台交易规则加以解决。”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学院实践教授胡捷说。

专家建议,平台应当在用户协议和显著位置中向用户明确平台禁止任何形式的炒作,并设定上限价格区间、限制场外交易、防止金融加杠杆等防炒作机制。另外,数字藏品平台之间还可加强沟通联络,建立行业自律准则。

责任编辑:李晓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