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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青年缘何沦为电信网络诈骗帮凶
代表提出坚持源头治理完善网络诈骗法律法规
发布时间:2022-03-22 10:11 星期二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蒲晓磊

一些大中专院校甚至名牌高校毕业的IT青年,却成为涉诈App的“制刀者”,由他们制作的“刀”,从成千上万的群众钱包中“收割”了上亿元。

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华中师范大学教授周洪宇注意到,在近年来发生的一些涉诈案件中,不法分子利诱年轻技术人员,向他们订购涉诈App,使他们沦为电信网络诈骗团伙背后的“制刀者”。不仅如此,还有一些年轻技术人员更是参与研发,成为黑灰产业链的重要一环。

在今年的全国人大会议上,周洪宇提交了《关于加大对利用App诈骗犯罪治理力度的建议》,建议通过源头治理、完善法律法规、强化监管等多措并举的方式,加大对利用App诈骗犯罪的综合整治力度。

对于周洪宇的建议,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均十分重视并作出回复,认为他的建议有助于改进相关工作,将认真研究,持续保持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严惩态势。

IT青年沦为“制刀者”

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持续高发多发,不法分子作案手段不断翻新,黑灰产业链条盘根错节,成为民众反响强烈、深恶痛绝的“急难愁盼”问题之一。

全国公安机关严厉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出重拳、下狠手,坚决守好民众“钱袋子”。2021年,公安机关共破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44.1万余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69万余名,打掉涉“两卡”(手机卡、银行卡)违法犯罪团伙3.9万个,追缴返还民众被骗资金120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在一些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中,年轻技术人员不仅充当了“制刀者”的角色,还会私下“接单”、参与关键环节,逐渐发展成从接单、开发,到封装、分发、售后等“一条龙”技术开发黑灰产业链。

公安部网安局2021年公布过这样一起案例:2020年12月,民警奔赴湖南等地成功抓获彭某等犯罪嫌疑人3名,扣押手机30余部,缴获违法App源代码10余套。该团伙成员均为国内顶级重点大学计算机系研究生,技术实力处于行业第一梯队,实属高端人才。被这个团伙坑过的受害人遍布全国,涉案金额超1亿元。

办理多起相关案件的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任巍巍这样为“制刀者”画像:90后、IT男为主、大学以上学历,多以“技术中立”为挡箭牌,长期游走在法律边缘。

“毕业于名校的IT青年成为‘制刀者’,除了利益驱使,最主要的是法律观念淡薄,很多人会带着‘技术中立’的思维做这件事,或者并不知道自己写的代码最后会被拿去用于诈骗。有的没有意识到违法犯罪行为的严重性,有的甚至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周洪宇说。

源头治理严把教育关

“集中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严惩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等相关内容,不仅出现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两高”工作报告中,也是多位全国人大代表关注的焦点。

多位代表建议,要严把“教育关”“上架关”“制度关”,从源头加强网络诈骗治理。

周洪宇建议,要坚持“源头治理”的思维,以“精准滴灌”的方式,针对计算机专业的学生开展法治教育和思政教育,引导IT师生不做虚假App的技术助攻,发挥专业力量参与反诈,变诈骗“制刀者”为反诈“战斗员”。同时,网信部门应加强对App的监管力度,特别是确立对未在应用商城上架App的监管方式,堵住监管漏洞。还要建立严格的行业准入和退出机制,对涉案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从业禁止。

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提到,2021年,检察机关针对一些在校学生涉案,会同教育部发布典型案例,开展校园反诈,既防学生受害,也防受骗参与害人。对此,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公安厅物证鉴定管理处(中心)副处长(副主任)陈林认为,在校学生可能是被害人,也可能是诈骗参与者,检察机关通过这一有力举措,向学生等易受骗群体揭露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手段、危害性以及防范提示,既能有效提高他们的防范意识,又能避免他们“误入歧途”,更好地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稳定的司法保障。

建立App市场准入制度

202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草案,回应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电信网络诈骗问题。今年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显示,根据年度立法工作计划,今年将制定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等法律。

多位代表认为,加快制定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有利于更好预防、遏制和惩治电信网络诈骗,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

“在立法时要设立App市场准入制度以及开发、封装、分发等各类主体实名登记备案制度,制定行业规范、定期核查,从制度层面构建安全可信的信息通信网络环境。”周洪宇说。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原行长张智富建议,加快出台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进一步加大对违法个人和单位的惩戒力度,为行业源头治理提供充分保障,建立跨部门监管协调工作机制。

“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成本低、回报率高,而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对实施及帮助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主体责任个人、团伙和组织应承担的法律职责阐述较为笼统,惩罚力度较弱,违法成本较低,对不法分子的震慑力不强,不利于电信诈骗的源头治理。建议加大惩戒力度,在法律层面提高处罚标准和犯罪成本。”张智富说。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原行长周振海认为,应当在立法时进一步明确电信网络诈骗的全链条治理。

周振海建议,明确金融、通信、互联网等行业主管部门依照职责负责本行业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承担行业监管责任;明确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职责的部门、单位对物流信息、购物信息、贷款信息、医疗信息等可能被电信网络诈骗利用的重要信息实施重点监管和保护;明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反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公众对各类电信网络诈骗的鉴别能力和安全防范意识;明确建立跨部门、跨行业的数据监测系统,实现涉诈数据共享。


责任编辑:李晓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