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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朋友圈售卖假口罩 微信发起5起民事诉讼严打售假者
发布时间:2020-03-13 15:17 星期五
来源:法制网

疫情防控期间,口罩是抗击疫情的重要物资,一些人却打起售假口罩的“歪脑筋”。近日,因穆某等人利用朋友圈贩卖假冒伪劣口罩,微信向售假者发起五起系列民事诉讼,索赔五百万元,并要求被告在公开媒体刊登致歉声明,向消费者相关用户及口罩品牌商赔礼道歉。目前,深圳南山法院已经正式受理此系列案件。

口罩作为疫情防控的重要稀缺物资,直接关系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恶意利用微信向公众销售假冒口罩,不仅严重影响相关用户的健康安全等人身财产权益,亦严重损害正常的市场经营秩序。相较于传统销售方式,一些网店微商在网上卖假劣口罩,带有隐蔽性、虚拟化等特点。同时,因社交平台并不具备鉴别真伪的能力,在接到用户投诉后,需经品牌方鉴定确认,打击难度很大。

起诉书称,原告收到用户举报线索,发现被告穆某等5人通过朋友圈发布口罩货源信息、线上收款和线下发货的方式,恶意利用微信贩卖假冒相关知名品牌的口罩。微信第一时间根据用户举报线索进行相关取证,经品牌方鉴定确认,穆某等人售卖的口罩均为假货。被告通过微信销售假冒口罩的恶意行为,违反《腾讯微信软件许可及服务协议》相关条款约定,损害原告的商誉,也对社会公共利益及正常的市场经营秩序造成伤害。

据微信团队工作人员介绍,“微信始终对销售假冒伪劣口罩行为保持‘零容忍’。”在疫情防控期间,微信团队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对售卖假冒伪劣口罩等防护用品的行为予以重点打击,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腾讯微信软件许可及服务协议》中亦明确约定,用户不得利用微信账号或功能账号或本软件及服务干扰微信正常运营,不得侵害他人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等合法权利。自1月27日至3月8日,微信团队根据用户提交的证据并经核实后,对7,000多个微信品牌维权平台上涉嫌销售假冒伪劣口罩等防护用品的用户举报线索,进行前置主动核实,并按规定予以处理。

根据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的《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用口罩、护目镜等医用器材,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以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定罪处罚,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业内人士表示,微信对售假者发起民事诉讼,表明了其积极履行平台治理主体责任和疫情当前的社会责任。微信平台全力维护第三方权利人在微信平台上所享有的合法知识产权,打击各类恶意利用微信平台实施发布仿冒品信息、出售假冒商品的行为,为用户提供文明健康、规范有序的网络环境,切实维护网络平台的良好生态。

 

责任编辑:王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