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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ODR平台与移动微法院双剑合璧
发布时间:2019-10-26 12:53 星期六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 法制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春  法制日报通讯员  吴攸

在浙江,即使当事双方远在千里之外,也可以通过ODR平台(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的简称)实现远程在线调解,通过电子签名签订调解协议。

作为中央综治委赋予浙江省的创新项目试点,ODR平台于2017年在全国率先推出,,是集咨询、评估、调解、仲裁、诉讼五大服务功能于一体的社会化解纷服务共享平台。

宁波是移动微法院的发源地,指尖轻点诉讼全流程均可网上实现。2018年9月,ODR平台与移动微法院双剑合璧,共享统一的用户认证体系,数据互联互通,当事人可利用微信小程序快捷切换两大平台,在掌心里、指尖上就能化解纠纷,让公平正义真正实现“触手可及”。

《法制日报》记者近日获悉,截至目前,ODR平台注册用户1023085人,受理在线申请调解案件602760件,调解成功率89%。2018年,浙江法院收案增幅由2017年的11.4%下降至3.4%,今年上半年,全省法院收案量同比下降1.6%,一审民商事收案同比下降5.6%,为近十年来首次出现负增长。

全程在线高效便民

登录ODR平台,蓝色界面上跳动着“手掌上的解纷管家”,中央是一个社会矛盾纠纷漏斗模型,格外醒目。

一起健康权纠纷案正通过ODR平台进行调解。10时,律师和被告在律师事务所的调解室、原告在省外老家的远程在线调解顺利开始。

原告常某是省外人,受雇于宁波某公司,工作中不慎从钢铁架上坠落,造成右跟骨骨折。经司法鉴定,伤残等级为十级。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对案件进行了初步审查,认为本案事实较为清楚、证据较为充分,双方存在和解的可能性。但常某已经返回老家,如果等待他返回宁波再召集双方调解,案件处理时间将延长,不利于尽快解决纠纷。

法院立案庭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基础上,决定通过ODR平台远程视频、实时录音录像、电子签名等功能,将案件交由调解员名录中的律师进行在线调解。

律师及双方当事人在各自手机上登录ODR平台进入在线调解页面后,半个小时双方便达成调解协议,当场对调解协议进行在线确认,完成电子签名,顺利解决纠纷。

从点击“在线调解”入口开始,当事人在ODR平台实现全程网上办、一次不用跑。比如申请纠纷调解、在线选择调解机构、上传证据材料等,调解过程有短信同步通知;在调解员的主持下,当事人可以参与电话或视频调解,平台能自动生成调解笔录、调解协议等;纠纷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的,还能在线申请司法确认,法院也可在线进行确认。

据统计,宁波ODR平台在线注册调解机构574家,调解员4092名,管理员562名。今年1月至9月30日,通过平台受理各类申请调解案件20808件,调解成功18102件,其中,全市两级法院受理11630件,调解成功9135件。

汇集专业调解资源

浙江ODR平台汇集了全省各条线、各行业的优质解纷资源,既有人民调解、综治调解、法院特邀调解,又有行业调解、律师调解、仲裁调解等,形成4万余人的在线调解队伍。

宁海县人民法院的特色调解室——方圆工作室远近闻名,调解团队由5名业务能力强、群众公认度高的民商事退休法官组成。ODR平台上线后,宁海法院结合这一调解品牌,让退休法官充分发挥法律功底和调解经验的基础上,“触网”在线调解,激发人民调解新活力。

今年7月,方圆工作室人民调解员钱双桂接到一起涉案金额5万元的民间借贷纠纷案,此案案情简单,当事双方对事实无争议,只要达成协议即可案结事了。但原告陈女士常住宁波市区,还是即将临盆的孕妇,无法前往法院进行调解。

陈女士委托自己的母亲代为处理此案。但因委托手续不全,且陈女士的母亲已经70多岁,听力不好,也不熟悉案件情况,双方之间的沟通并不顺利。

钱双桂建议陈女士通过ODR平台在线视频调解,正担心母亲不能顺利处理此案的陈女士欣然接受。最终,双方在进入ODR平台30分钟后达成调解。

2018年1月至2019年9月底,方圆工作室通过ODR平台参与案件调解1717件,调解成功888件。

宁海法院院长石坚强告诉记者,宁海法院积极整合解决纠纷的资源和力量,与保险、物业、商会、旅游、妇联等九大社会行业组织对接联系,联合出台诉调对接相关规定,将家事纠纷、物业、商会等行业性调解组织纳入ODR平台。当事人立案后,法院依据矛盾纠纷类型,将案件移送至相关行业性调委会调解,让专业人做专业事,快速推动行业纠纷实质性化解。

形成合力跨域调解

在浙江ODR平台,纠纷当事人可以通过PC端电脑浏览器访问,也可使用手机扫描网页的二维码下载当事人App端,或在微信内使用浙江ODR小程序,在调解员的主持下参与电话或视频调解。

浙江ODR平台创建婚姻家事、医患纠纷、电子商务、物业纠纷、道交纠纷、劳动纠纷、消费者纠纷七大专题解纷,为矛盾纠纷跨时空跨地域个性化解决提供了全新模式。

“省了我一趟腿力,为法院和主审法官打CALL(表达一种赞成、支持的态度)!”一起旅游纠纷案件当事人在朋友圈发布移动微法院线上调解截图时说。

记者了解到,当事人谢某在天台旅游时不慎滑落受伤,于是将宁波、天台两地3家旅游公司诉至北仑区人民法院,要求赔偿各项损失17万元。3家旅游公司对谢某诉称的事发地形有异议,认为应由其自己负全责。

在召集双方当事人统一现场查勘无果的情况下,承办法官严学军将原、被告及其委托代理人引入移动微法院,自己驱车前往事发现场进行勘察。

通过全方位、多角度拍摄,严学军第一时间将现场照片传至移动微法院平台,与原、被告实时共享,在线解答当事人对现场的疑惑。

最终,原、被告均意识到自身存在的过错,3家旅游公司在各自责任范围内向原告承担了赔偿责任。

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周招社介绍说,ODR平台与移动微法院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实现数据共享互通、业务无缝对接,不仅有利于法院提升司法效率,还有利于改变老百姓“有纠纷就找法院”的传统观念,有效形成“社会解纷在前,法院诉讼断后”的新型解纷理念,为矛盾纠纷跨时空、跨地域解决提供了一种全新模式。


责任编辑:李晓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