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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鬼投诉李逵知产流氓作恶
全国首个恶意投诉诉前禁令发出
发布时间:2019-10-08 11:10 星期二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 法制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维

近日,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对一起因恶意投诉引发的纠纷,作出全国首个禁止恶意权利人投诉的诉前禁令,引发业界广泛关注。

伪造著作权证明投诉竞争对手、抢注商标投诉官方旗舰店、建立虚假官网投诉商家图片侵权……这是“知产流氓”在作恶。最近,淘宝卖家徐某就碰上了这种李鬼投诉李逵式的闹剧。徐某向法院申请诉前行为保全,请求裁定三投诉人立即停止投诉行为。

徐某是山东人,在淘宝上经营着一家7年的店铺,主要销售阿胶糕的包装盒。从2017年开始,他的店铺陆续接到来自田某、刘某和一家文化公司的投诉,称其店铺的礼品盒上的标签设计侵犯了他人的著作权,投诉针对的都是他店里的爆款商品。

接到徐某求助后,阿里平台治理小二发现三名投诉人存在关联性,且与徐某的店铺存在竞争关系,他们所提交的著作权登记证书、作品公开发表记录和授权证明等材料大多是经过伪造、变造的虚假材料,经过跟相关部门沟通,初步判断这是一个恶意投诉团伙。

在阿里法务的建议下,徐某提出诉前行为保全的申请。9月16日余杭法院作出裁定,要求三被告立即停止针对徐某淘宝店内商品发起的侵权投诉行为,保全期限至2020年2月29日止。

诉前禁令,即法院基于案件的急迫性和必要性,在案件审判之前即责令被申请人停止某行为的措施。目前,徐某已向余杭法院提交诉状,要求三被告登报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25万元。

在论证诉前禁令的理由时,余杭法院认为“不采取保全措施会对申请人徐某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害”“秋冬是阿胶糕的销售旺季,对阿胶糕包装盒的需求也将大幅提升”“一旦热销商品因恶意投诉遭下架,会对店铺销量产生直接影响”。

“本案的诉前禁令裁定,是一个十分重要而值得肯定的尝试。”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刘晓春分析认为:“《电子商务法》尽管已经针对恶意投诉人建立了责任机制,但是其落实和发生实效,还需要法院在司法实践中充分发挥司法智慧,确立适应互联网特点的裁判规则。”

“余杭法院作出的首个禁令很好地填补了司法政策层面的空白,及时为商家和平台止损。”阿里巴巴知识产权运营总监汤缘说。据了解,在阿里联合各方持续努力下,2018年被恶意投诉的商品量下降了59%,被恶意投诉的商家减少了44%。

责任编辑:李晓慧